第4章 抓賭(第1/2 頁)
王志永和張平來到西橋所不到一個月就參與了三場抓賭行動。抓賭一方面是分局的考核專案,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西橋鎮是鄉下,賭場比較多,也給老百姓帶來了很多痛苦。
就像蔣東,平時看他人模人樣的,自從參與了賭博,輸了錢六親不認。教導員王川對於這類人很鄙視的,每次抓賭,王教都做好動員工作,大的賭博案件都是全所民警、輔警參與的。
一天下午,王川教導員帶隊到長髮路茶吧抓賭。我們一共去了十幾個人,茶吧的門開著,王川教導員帶隊直接衝了進去。大廳裡有兩個人在喝茶,賭錢的人在大廳東側的房間賭錢,王教一看門還鎖著,直接上去兩腳踹開門,屋內十幾個人在賭“筒子二八槓”,我們衝進去就將人員都控制住了。屋內的賭博人員看到這抓賭架勢都傻眼了,王志永看到所裡的聯防隊長張偉也在賭場裡。
現場照片拍好後,王川教導員讓徐達和張平清點現場賭資情況,並登記人員資訊等。每個人的隨身物品都要放在一個塑膠袋內,塑膠袋內放有賭博人員資訊的紙張,這樣賭博人員的物品就不會弄亂了。
賭資的清點及隨身物品收集花了近一小時,這項工作結束後立馬將賭博人員帶回派出所辦理入所手續。辦理入所手續都是輔警在辦理,主要是將賭博人員的身份資訊、指紋資訊、照片錄入電腦系統裡,這也就是所謂的“三留一建”。
分管辦案的副所長李挺馬上召集民警碰頭,李所先安排徐達給賭博人員拍照片,用來做辨認照片,這樣審查時就可以讓嫌疑人指認其他人的情況了。
李所說:“今天下午2點多,我們在長髮路茶吧查獲15名賭博人員,以筒子二八槓的形式賭博,檯面賭資近二十萬,無主款五萬,等會徐達製作好辨認照片,大家先初審一下,讓嫌疑人指認其他賭博人員的情況,把指認出的人員情況記一下,到時碰頭時,我們再商量一下證據情況。”
這時徐達製作好辨認照片了,給每個人發了一份。李所給六個民警分好嫌疑人,說:“我們過一個小時碰頭,大家抓緊開工。”
大家一鬨而散,馬上都到辦案區審查嫌疑人。王志永分了兩個嫌疑人,一個叫李奇,另一個叫劉峰。王志永先審查李奇,李奇看起來像個小老闆,有點錢。李奇見了警察比較害怕,他第一次被抓到派出所。
王志永嚴肅地說:“你今天怎麼去茶吧裡賭錢的?”
“我本來去喝茶的,我看到東側的屋子有人賭錢,他們玩的是筒子二八槓,我身上正好有一萬五千元就進去賭了幾把試試運氣。”
“你指認一下辨認照片中的哪些人參與賭博了。”
“照片中的1、3、5、7、8、9、12、14、15參與賭博的,他們是拿牌押錢的,6號是我本人,2號是賭場老闆,4、10做過莊,其他人沒有注意。”
接著王志永又開始審查劉峰,王志永問:“你怎麼到賭場的。”
“我是我朋友莊凱叫我過去的,他帶我賭了幾把,我贏了二千元,還在玩的時候,你們過來抓賭了。”
“你指認一下辨認照片中的哪些人參與賭博了。”
“照片中的1、3、6、7、8、9、12、14、15參與賭博的,他們是拿牌押錢的,5號是我本人,8號是我朋友莊凱,2號是賭場老闆,4、10做過莊,我過去的晚,其他人沒有注意。”
一個小時快到了,大家都到樓上會議室碰頭。大家把審查情況分別彙報了一下,李所對著辨認照片記了一下,基本掌握了賭場的情況。
李所說:“剛才大家彙報審查的情況,大家都聽到了吧,這個賭場情況基本清楚了,2號是老闆,11號和13號是賭場工作人員,其他人員都是參賭人員。現在大家開始做筆錄,筆錄做完後都給徐達,徐達和王志永辦理該起賭博案件。”
經過兩三個小時,大家基本上把筆錄做好了,都給了徐達。徐達把所有的筆錄再看了一遍,看有沒有矛盾的地方。王志永幫徐達打下手,整理材料。
到了晚上11點,所裡就剩下徐達、王志永、張平三個年輕人了。李所喊他們出去吃夜宵,今晚正好李所值班,大家到派出所隔壁的小四川火鍋店吃了夜宵。大家加班不好喝酒,每人一瓶可樂,只能苦中作樂了,大家有說有笑的。
吃完後,徐達和王志永、張平他們繼續輸案件,到了凌晨兩點,材料都搞定了。上午,賭博人員簽好字就可以送拘留所了。
王志永到宿舍時,心裡想:“聯防隊長張偉在這次的賭博案中肯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