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一出好戲,自編自導自演(第1/2 頁)
從原始案宗登記的所有案發後目擊者的口供筆錄,行兇者少時一人,多時不過兩三人。並不像前任縣令向朝廷彙報的“湖匪出動動輒二三百人”,而且也不像上報說的“湖匪燒殺搶掠無惡不作”。
根據原始案宗,湖匪除了殺人以外,並不存在所謂的“燒”、“搶”、“掠”,更不是無惡不作。
再結合案宗中所有死者的死因——所有死者都是和董明一樣被捏斷喉管而死!
因此宋安斷定,殺人者極有可能是同一個人!所謂“湖匪”也極有可能只是被稱為女閻王的一個或者區區數人!
至於上任縣令向朝廷報的二三百人的資料,百分之百是為了多向朝廷要“剿匪專款”中飽私囊而虛報的,這種事情在古今官場皆是屢見不鮮。
趙構道:“若是湖匪只有區區數人,為何前任縣令帶著全部三班衙役到微山湖剿匪,竟全被湖匪殺死?”
“我呸!”剛來送飯的王靈兒惡狠狠地望地上啐了口唾沫,“還剿匪……各位老爺知道過去咱蘭陵縣衙三班衙役有多少人?”
趙構道:“據我大宋律令明確規定,縣一級的衙門當有門子2人,皂隸16人,馬伕12人,禁卒8人,轎伕與傘扇夫7人,燈夫4人,庫卒4人,倉夫4人,民壯50人,加上縣令本人,共計108人!”
王靈兒撇了撇嘴:“前任縣太爺手底下的三班衙役加起來攏共就十八人!”
宋安不可置信:“怎麼才這幾個人?”
“咱蘭陵縣地瘠民貧,當官的沒什麼油水撈,於是上一任縣太爺就打起了衙門裡的主意。朝廷每月固定給每個縣衙發放一百零八人的俸祿。咱這縣太爺就把三班衙役由一百零八人削減到十八人,這樣省出來的錢就全歸了縣太爺了。就這還不夠,他還把這十八個衙役幾乎都換成了自家親戚。捕頭是他大舅哥,都頭是他二大爺,牢頭是他小舅子,其他人也都是他三姑媽二姨婆家的這表那表的親戚。
那次他們三班人馬去微山湖根本不是剿匪,而是從奴家的“醉臥蘭陵”弄了幾個姑娘去船上一起搞事情呢!奴家那幾個好姑娘命也是苦,給這幫牲口當了陪葬!”王靈兒用手帕拭了拭眼角的淚,“這幫挨千刀的一年多來光是在奴家那欠的飯錢和嫖資就足有兩千貫!說來,奴家還得感謝人家女閻王給奴家報了仇呢!”
花逢春道:“安子,要照這麼說,那女閻王跟替天行道的咱們倒海有幾分相似之處呢。要不咱讓她入咱的夥算啦!”
“我也正有此意!”
趙構不樂意了:“女閻王手裡可握著幾十條人命,不能就這麼算了!”
“你想怎樣?”
“從犯可以從輕發落,但主犯女閻王必須依照大宋律令嚴懲!必須凌遲處死!”
“要照你這麼說,我爹和一百零七位叔父還有我,死在我們手裡的人沒一萬也得有八千了,要論趙師爺的說法,那我們起不得凌遲個幾百回?”
“額……”趙構被堵的無言以對。
宋安無所謂地拍了拍趙構的肩膀:“女閻王所殺之人皆是該死之人,他們死得其所。”轉向燕青等人:“想招撫女閻王為咱所用,得想法子讓她露面,我有個主意小乙叔你們聽聽如何。”
燕青等人都將目光投向宋安。
“女閻王不是喜歡替天行道宰混蛋男人嗎,那咱就混蛋起來等她來宰!”
……
以下是宋安編劇、導演、主演的一出好戲。
劇情大綱:混蛋縣太爺宋安到“李白醉”天天吃不給錢的霸王餐,天天到“醉臥蘭陵”不給錢白漂……就這還不算完,最後他還要把人家老闆娘王靈兒給扛到衙門裡去做遊戲……
思想內涵:引誘女閻王上門來宰。
主角:混蛋的縣太爺宋安、無辜的老闆娘王靈兒。
群演:燕青等所有梁山泊弟兄和趙構兄妹、“李白醉”夥計們及“醉臥蘭陵”姑娘們。
一切就緒,開機大吉!
第一天:晌午,宋安帶著燕青等一幫人到“李白醉”一直喝到深更半夜,他們沒在單間,而是在一樓大堂裡,一邊喝著還一邊罵罵咧咧,把周圍食客都吵得敢怒卻不敢言。吃完飯一抹嘴,拍拍屁股就走人,不給錢!
隨後,除燕青和趙嬛嬛外,所有人都到“醉臥蘭陵”白漂……
第二天:把第一天的戲再演一遍。
第三天:依然白吃白喝白漂。
第四天:同上。
第五天:同上。
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