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掐死花逢春!(第1/2 頁)
按照規矩,縣太爺應該猛擊驚堂木,然後厲聲逼問犯人緣何行兇。
但一看堂下跪著的柔弱女子,頓時把手裡高高舉起的驚堂木輕輕放下了。
身為師爺的趙構卻絲毫沒有憐香惜玉之心,他想的很簡單,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你犯了罪,就該得到相應的懲罰!
他伏於側案之上,神情嚴厲衝錢曉月道:“案犯錢曉月,你原籍何方,家中父親是誰,從業是士是農是工還是商?你又是如何嫁入董家?又是緣何殺人行兇?你要如實招來,不得有半句隱瞞!否則大刑伺候!”
“你那麼兇幹嘛,把人家小姐姐嚇壞了怎麼辦?”花逢春又跳出來憐香惜玉了。
趙構沒理花逢春,他手持蘸好墨的毛筆懸腕半空,正言厲色盯著錢曉月。
“奴家原籍濟州府鄆城縣合歡鄉七里坊,家父錢容,字德章,曾系鄆城縣令。去年秋,梁中書遣人至汴京為奸相蔡京進貢二十五萬貫生辰綱,行至鄆城境內黃泥岡時,生辰綱被梁山賊人所劫。因事發在家父所轄之地,故梁中書將責任歸咎於家父。家父由此被罷官,奴家全家亦被流放至譫州……”
錢曉月並不知道此時堂上坐著的縣太爺正是那次劫生辰綱的“罪魁禍首”,也不知這堂上的衙役們也都是那日的行兇者。
宋安有些囧,花逢春也有些囧,穿著衙役服裝的弟兄們也囧,趙構則是無語地用白眼瞟著宋安。
“宋安,你臉色怎麼那麼難看,是不是哪裡不舒服?”站在趙構身旁的傻甜白富美趙嬛嬛小姐問道。
“沒。錢曉月你繼續!”宋安趕忙正了正色。
“衙役押送奴家全家途徑此地時,那董明見奴家生的姣好,便從衙役處以十貫錢將我買下。那董明雖對外宣稱奴家是他的第九房小妾,實則他至今都未碰過奴家一下,奴家至今都是貞潔之身。”
趙構問她:“董明為何不碰你?”
“老構,你堂堂大老爺們問人家小女子這種私房之事,未免有些過分吧!”憐香惜玉的花逢春又跳出來抱打不平。
“碰和不碰有區別嗎?”趙嬛嬛萌萌蠢蠢的大眼珠子滴溜溜的望著花逢春。
花逢春賤笑:“沒有,等審訊結束小哥哥我就帶你去做遊戲。”
趙構咳嗽了一聲,衝著花逢春義正言辭道:“花捕頭,你的職責僅限於抓捕緝拿案犯,審訊之事由縣令大人和本師爺負責,你不許插嘴!”
錢曉月也是醉了,身為縣令的女兒,她自然見過父親升堂問案。
父親審案之時,無論是堂上七品縣令還是堂下師爺和眾衙役,無不神情嚴肅。可面前的這幫人……
一邊審著犯人一邊鬥嘴,還一邊調情……這是什麼情況……?
“錢曉月,本師爺問你的話你還沒回答呢,身為夫妾,董明為何卻不碰你!”趙構厲聲道。
錢曉月仰望宋安頭頂的“秦鏡高懸”四字大匾,神情有些憤然。
“大人可聽說過泡棗?”
花逢春:“泡澡?”
宋安也詫異地望著錢曉月,泡澡誰沒聽過,她為何問這麼二的話?
“此非沐浴那個棗,而是吃的棗。”
望著錢曉月憤恨的眼神中透著晶瑩的淚花,宋安忽然感覺自己的靈魂為之一顫。
“泡棗”……絕非是把棗在水裡泡一泡那麼簡單,他知道這其中真正的含義……
二十世紀某陳氏作家在《白某原》第九章中對泡棗有過這麼一段描寫:
長工頭李相問黑娃,郭舉人六十多塊奔七十歲的人了,為啥身板還他娘這麼硬朗?
黑娃說是因為郭舉人盡吃百米細面、山珍海味和雞鴨豬羊肉。
長工頭李相說,不對,那是因為郭舉人吃泡棗兒!郭舉人娶了那個二房女人田小娥並不是為了睡覺要娃兒,而是專門給他泡棗的。
怎麼泡?
每天晚上給田小娥的……放入三顆去了核的棗兒,浸泡一夜,第二天早上掏出來洗乾淨,送給郭舉人空腹吃下,郭舉人自打吃了她泡的棗兒,這二年返老還童了……
昔日,宋安讀到這段時曾懷疑這是家杜撰之事,結果上網一查,在整個封建社會,這種變態似的“養生法”竟然屢見不鮮!而且不光有泡棗的,還有泡荔枝的、桂圓的……
且不說這樣泡出來的棗具不具備養生效果,單單是這種行為便是對女人身體和尊嚴的無情踐踏!
“不必說了,本官已知曉。”宋安抬手製止了正想開口解釋的錢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