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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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錢員外沒想到兒子會賄賂縣官,震驚得說不出來話。
&esp;&esp;陸書白則是生氣地望著他們:“把銀票當成證據,你是何居心?”
&esp;&esp;“賄賂縣官!”錢員外一巴掌呼過去,氣急敗壞地罵道:“你怎麼能幹這種事!?”
&esp;&esp;他只看一眼就知道那銀票是他給的,小子哪裡騙得過老子?
&esp;&esp;“爹!那不是我給的!賄賂縣官是要坐牢的!”錢銘生用手捂著臉,梗著脖子:“許縣令是什麼人你們還不清楚嗎?他收受賄賂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誰知道他是不是臨死了還想拖我下水?”
&esp;&esp; 杖二十
&esp;&esp;夙沐咬牙切齒地望著錢銘生,恨不得上去把人打一頓,“怪不得那個縣令會一看到這東西就給我舅舅定罪,敢情裡面是銀票,你們這是公然行賄!”
&esp;&esp;“肅靜!”縣尉拍了拍驚堂木,沉聲道:“錢銘生!許知遠已然招認銀票出於自你手,你還不快速速供出實情!”
&esp;&esp;“他在說謊!”錢銘生一口咬定自己沒有賄賂。
&esp;&esp;“錢銘生,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esp;&esp;賄賂縣令比普通偷盜情節嚴重,陸書白的案子再一次被延後。
&esp;&esp;縣尉冷哼一聲:“交子務每日兌換銀票有定額之限,五十兩數額頗巨,非人人皆可持出。本官僅需遣人赴縣中交子務及錢莊查核,亦可逐一排除,知其所屬。”
&esp;&esp;縣裡可不只有他爹有錢,不可能這月裡就他有這銀票,錢銘生還想死不承認,可沒想到錢員外卻站了出來。
&esp;&esp;“大人,這兩張銀票是草民於前月往北巷交子務兌得,月初時交予吾子。其上油漬,實乃草民進食所致。草民今如實交代,我兒年僅十九,尚未及冠,懇請大人垂憐,予我兒網開一面!”
&esp;&esp;錢銘生怒道:“爹!你不是想讓我考舉嗎?我答應你還不成嗎?你知不知道你在亂說些什麼!你是不是想要毀了我!”
&esp;&esp;“你閉嘴!”錢員外一巴掌拍過去,“還不快下跪求大人開恩!”
&esp;&esp;他算是看清楚了,他的兒子根本就不是讀書的料。
&esp;&esp;事到如今,錢銘生只能下跪磕頭認錯了。
&esp;&esp;“銀票是我給的!我認罪,但面對許縣令這樣的貪官,我也是沒辦法才這樣做的,求大人可以看在我年幼無知的份上,法外開恩!”
&esp;&esp;縣尉與書吏低語一番後,宣判:“賄賂縣官一百兩,因數額較大,情節嚴重,依《大青國刑統》所載,當杖刑一百,流放一年半。
&esp;&esp;然汝父已主動坦白,汝能及時悔過,且念汝尚未及冠,又為首犯,故可從輕發落。即杖二十,罰銀百貫。此外,行賄財產將被沒收,以示懲戒。”
&esp;&esp;判決一下,衙役就過來拉人了。
&esp;&esp;自知逃不過,錢銘生不知出於何種心理,還是決定繼續汙衊陸書白。
&esp;&esp;“我承認賄賂縣令,這我認罪,也甘願受罰,但這並不能證明陸書白沒有偷我爹的錢!他也該與我一起受刑!”
&esp;&esp;人贓並獲,若無證據,確實無法洗脫嫌疑。
&esp;&esp;縣尉看了眼夙沐,又看向陸書白,“銀票在你的背袋中發現,你可有證據證明那銀票不是你拿的?”
&esp;&esp;“不是小生拿的,為何要讓小生證明?”陸書白十分不解,“難道隨便來個人栽贓嫁禍於小生,小生都要拿出證據來證明嗎?”
&esp;&esp;“若非人贓並獲,你自可不必陷入自證之境。可此銀票乃錢公於爾背袋中所搜出,若無證據以證清白,本官只得將爾暫行收押,待查明真相,再行判案。”
&esp;&esp;縣尉委婉地解釋。
&esp;&esp;夙沐心急如焚:“舅舅,你再好好想想,你吃飯或者沐浴的時候還有沒有人進入過你的房間?”
&esp;&esp;陸書白迷茫地搖頭,那會兒他被灌了酒,頭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