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殿試二(第2/2 頁)
王行之暗自沉思,若是按照歷史,宋煦即使是雄才大略,有心改革,也不會在高太后活著的時候提及熙寧變法,但現在宋煦明顯在改變,似乎想要提前奪權。
“算了,先答題,反正我是宋煦的人,高太后的日子也不長了。”
王行之驅散腦海中的雜念,開始研墨,開始回憶歷史對熙寧變法的看法。
熙寧變法中包含青苗法、將兵法、市易法、三舍法等,本意是強國、富民,健軍。
變法中的內容有好有壞,其中三冗危機就不錯。
在宋立國後,為了防止地方割據,便收歸行政權、財權、軍權,並採用分化事權的方式,維護中央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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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上,實行文人治國,軍事上,奉行守內虛外。
宋初,為削弱官員的權力,實行一職多官,但設官分職尚有定數。
自宋真宗時起,朝廷關於官員致仕的詔令日漸增多,至宋仁宗時,更是三令五申。
同時,由於大興科舉、採用恩蔭制、奉行“恩逮於百官唯恐其不足”的籠絡政策,導致官員多貪戀權位,官僚機構龐大而臃腫(“冗員”)。
為穩定社會秩序,抵禦北方民族的南侵,宋初實行“養兵”之策,形成了龐大的軍事體系。
同時,為了防止武將專權,實行“更戍法”,使得兵將不相習,兵士雖多但不精,對外作戰時處於不利地位(“冗兵”)。
軍隊、官員的激增,導致財政開支的增加,使得本就拮据的政府財政更加入不敷出,再加上統治者大興土木、修建寺觀等,形成了“冗費”。
冗兵、冗官,加上最高統治集團的大肆揮霍,使宋王朝的消費逐年增加。據《宋史·食貨志》載,宋真宗天禧五年,全國收入一億五千萬餘兩,支出一億二千萬餘。
宋仁宗皇佑元年,全國收入一萬二千萬餘,“而所出無餘”。
到宋英宗治平二年,財政已出現赤字。當年,全國收入一億一千萬餘,支出一億二千萬餘,非常支出一千一百萬餘,竟然短缺近一千五百萬(單位均為貫、石、匹、兩等)。
國家財政年年虧空,不斷“發諸宿藏”,以致“百年之積,惟存空簿”。宋朝的財政危機日益加深。
王安石制定想要消除三冗危機,本是好事,只不過太急,觸動了大部分將領的利益,而他制定的方田均稅法、募役法又觸動了文官的利益,再加上青苗法的一系列錯漏,導致他成為眾矢之的,因此神宗一死,他就迅速被打壓。
但在王行之看來,王安石的失敗是必然,改革本就是大事,需要一步步來,但王安石卻想著軍政同時入手,幾乎得罪了所有人,想要成功根本不可能。
王安石相比於張居正的一條鞭法,差得不是一點半點。
其實高太后垂簾聽政後,恢復舊法,也算是好事。
只不過,高太后不應該全部聽從司馬光的建議,全面恢復舊制。
王安石變法雖失敗,但裡面也有一些好政策。
司馬光是完全的守舊派,全面恢復之下,熙寧變法所取得的一些效果全面被推翻,讓人惋惜。
“得慎重些,推崇將兵法,批判青苗法一些措施,兩邊不得罪,穩妥一些。”
想了一會,王行之提筆縱書,開始寫草稿,熙寧變法太過敏感,他可不敢長篇大論,只能選擇其中一些來寫,其中最穩妥無疑是將兵法。
將兵法是兵制改革,就是把禁軍的廂、軍、營、都四級編制,改為將、部、隊三級編制,這樣可以有效緩解將不知兵、兵不識將的弊端。
與後世的軍隊,有一些雷同。
將兵法是王安石變法中的一項重要舉措,在神宗時期增強了軍隊。
這也是熙寧變法中,王行之比較認可的變法之一。
王行之根據自己記憶中後世軍隊與明朝軍制的一些設定,結合將兵法,寫出自己的看法。
:()我以官身鎮天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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