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蛇仙是炮灰(13)(第2/2 頁)
妖修是狼,常寧覺得可能是這個縣城的規定給的勇氣,禁止打架鬥毆,要是打架鬥毆會被東縣拉黑,以後永遠也進不了城。
兔十五買的是蘿蔔餅,常寧沒有想吃的,他空間啥好吃的沒有就不要了。
在逛街的過程的,常寧也知道張家人的情況,張家在東縣也算是數一數二的大家族了。
張子峰的曾曾曾祖父張澤居說是個狀元,而且做官為國為民,做了許多的好事情。
最後是因為他治理的地方發了洪水,他熬了幾天幾夜就是為了救治災民,後來災情是好了,他卻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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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感念他的付出,給它修了一間神廟,從此享受香火,張澤從此就成了守護神。
他任職救治災民的地方就是東縣,所以張家在東縣的威望很高的。
常寧卻知道事情遠不是那麼簡單的。
要知道上輩子張子峰亂殺無辜張家也沒有說什麼。
而且後來天道還把張家設定成了主角前期的小反派和大禮包。
想到這裡常寧就去讓兔子去妖修的客棧開個房間,等晚上行動。
張家在東縣的地位太過於根深蒂固了,這裡的百姓怕是大部分都是張澤的信仰者。
常寧需要再去吸收一下怨氣,不然他也沒有把握是張家這個老祖宗的對手。
反正他們兩個早晚會對上的,原身想報仇,那麼常寧肯定會把張子峰給殺了。
殺了張子峰必定要和張澤對上的,打了小的,老的就會出來,這種套路他太熟悉了。
本來他打算等張子峰來找他的,不過既然那爺孫倆的親人可能在東縣,那順便把張家收拾了也好。
等晚上的時候,常寧就用了血脈牽引之術,常寧的精神力法力本來就比原身高,所以還真的看見了,最後的畫面卻是東縣有那麼一點遠的一座無名山。
估計這兩個夫妻是在這東縣失蹤了,所以原身使用牽引之術也只能看到東縣了,然後就被幹擾了。
最後顯示的畫面,高老頭的兒媳和兒子還活著,而且他們在挖礦,但是他們的手和腳卻被改造的奇形怪狀的。
:()快穿之從七零年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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