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極限壓榨府兵制(第3/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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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服役期限為二十一歲至五十九歲。服役期間,府兵本身免除課役,但軍資、衣裝、輕武器包括弓箭、橫刀等等,和上番赴役途中的糧食、均須自備。每一火還得共備供運輸的馬六匹,沒馬的話,驢騾也算,即所謂“六馱馬”。
如此,你可明白了?除了鎧甲與重武器,什麼都不用兵部操心。說到鎧甲,除了重甲騎兵花費大些之外,也就陌刀之類的重兵刃有些花費了。其餘那些皮甲之類的能花幾個錢?
尋常衙役就是在鄉間搜到皮甲之類的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當回事,那玩意屬實沒什麼技術含量,硝皮子嘛,賣羊肉湯的老漢都會,雖說算是管制器具,但沒人在意的。
但重型鎧甲一類的東西就肯定是國家出了,這玩意要是放開管制會有大麻煩的,特別是鎖子甲、明光鎧一類的東西,尋常人穿上了也是刀槍不入,麻煩的緊。
至於先登的賞錢說是百萬倒也沒誇大了,可你算算,說破大天也就一千貫,還得分潤給袍澤們一些。打下一座重鎮也就有一個先登,那吐蕃要塞很多嗎?如此一算是不是少了很多?
再說回鎧甲,我朝明光鎧算是最昂貴的甲冑了,一副造價四十貫,咱們就說配上一萬副明光鎧,也就是四十萬貫,何況還不一定用上那麼些。
其餘的零碎滿打滿算一共差不多五十萬貫,加上賞賜,六十萬貫綽綽有餘了。”
李世民聽完照著他後腦拍了一記,白眼道:“料敵從寬懂不懂?書都念到狗肚子裡去了!若是讓你當軍需官,非得讓袍澤們罵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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