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光頭男劉虎其人。(第2/2 頁)
。看到一個長相賊眉鼠眼的小夥正在吃著包子,手中還有兩個。他走過去對其道:“兄弟,能否給我一個包子?我實在餓得很不行了。”這小子很不情願地給了劉虎一個,他狼吞虎嚥兩口也就沒有了。那小子知道他可能真的餓的不行了,又把手中的那個包子遞給了他道。“大哥你吃吧。”劉虎也沒客氣,伸手接過包子,同樣也是豬八戒吃人參果,還沒嚐到味道就已經吞完了。但總算有兩個包子墊著肚子,心中好受了許多。
隨後的交談中,劉虎才得知他叫吳明江,今年才十五歲,來自他們鄰村的巖洞村。因為母親病故後,父親找了一個後媽,後媽根本就不把他當人看,經常打罵不說,有時還不給飯吃,小學五年級就跑了出來,在這個城裡一直流浪,靠拾荒撿破爛為生,時常也乾點小偷小摸的事。
同是天涯淪落人,又是老鄉,一來二去兩人就成了朋友。劉虎與吳明江還把在橋洞底下流浪過夜的十個小子又弄在了一起,這下他就成了這群人的大哥,還自稱雙林幫,因為劉虎來自雙林村。從此這些人聽從劉虎與吳明江的安排,他們要麼在街頭摸包,要麼就撬門入室偷盜。
所得錢財物資必須統一交由吳明江建賬管理,並根據各自的功勞,進行分配。並且誰不出去找錢回來,輕則被辱罵,重則就要拳打腳踢。有了統一的管理與妥當安排,他們團伙作案的效益就有了體現。還有就是他們在某地活動,當他們的小弟被人抓住送進了派出所,劉虎就會去找警察交涉送禮放人,也就在這個時候,劉虎就認識了城關派出所副所長程子軍。
這樣一來,大家幹活的積極性與膽子就大了起來。不到幾月,他們十二人除了生活開支外,也有了近五萬元的積蓄。劉虎就在城鄉結合部租了一套民房,就在臨近過年的頭一天,把這連自己一併十二個人全部安置進去。他自然是獨立一個人住了一間。就在過年的頭一天,劉虎安排吳明江等人去買了一頭大肥豬來殺了,還給程子家裡送去了新鮮的豬肚豬肝豬腰子,外加一隻後腿子肉,又額外奉上了五百元紅包為拜年禮。程子軍當然是很是高興,覺得這個劉虎還真他媽的會來事。這個年這十二人,在這間民房子裡過了一個豐盛的年,大家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十二人這天還用豬頭焚香,共同拜了把子,殺了一隻大公雞,喝了血酒,並按長幼排了座次,劉虎自然坐了頭把交椅,吳明江坐了第二位。從此這支以劉虎為大哥有黑社會性質的偷盜團伙就正式成立了,大家都覺得同劉虎一起搞事,不愁吃穿還不說,還有個住處遮風避雨,生活還很溫馨。
大年初三,劉虎就給各位頭領都下了指標任務,每人必須在一月底招收十人來入夥。完不成任務,就把頭領位置讓出來給有能力的人幹。劉虎自己也領了十人的任務。在劉虎的帶動下,還沒到半個月,他們的隊伍就達了一百五十多人。劉虎自己從老家等地連哄帶騙,硬拉來了二三十人,其他人也均超額完成了任務。
還在過年期間,他們就已經把這些人分派出去找錢了,坑蒙拐騙偷樣樣都幹,此時他們的總賬戶上已經有十來萬元的存款了。但劉虎與吳明江一商量,這樣來錢還是太慢了。劉虎與吳明江一合計,如此這般,就想到了一個大幹一場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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