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萬歲冤案(1)(第2/2 頁)
約束,並刻石勒銘,讚頌隋朝聖德。
史萬歲遣使飛騎上奏,請帶羌族首領爨翫入朝,隋文帝準其所奏。但爨翫心懷二志,不想隨軍入朝,便以金寶賄賂史萬歲,於是史萬歲便放爨翫而還。
收錢放人,這裡史萬歲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這種行為在今天也是不可原諒的。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中國還有句俗語: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很快就被蜀王楊秀知道了,這傢伙也是個財迷,立即派人索取金寶。史萬歲聞知此事,就把所得金寶全部沉於江底。楊秀一無所獲,只得作罷。但這件事為史萬歲的前程埋下了一顆地雷。
史萬歲以平定南方各部落之功,位進上柱國,又因與晉王楊廣友善,而兼督晉王府軍事。
第二年,爨翫又再次反叛。蜀王楊秀就彈劾史萬歲受賄縱賊,致生邊患,毫無大臣氣節。隋文帝下令嚴查此事,查對屬實,其罪當死。
隋文帝責問他:“受金放賊,重勞士馬。朕念將士暴露,寢不安席,食不甘味。你給國家帶來禍患,難道是社稷之臣嗎?”
史萬歲辯解說:“我留下爨翫,是害怕其州有變,用他來鎮撫的。我回師至瀘水時候,您的詔書才到,因此沒有帶他入朝,絕對不是受賂放人。”
史萬歲的辯解實在是蒼白無力。其實他最好的選擇應該是主動認錯,或者在痛哭流涕地懺悔一番。這方面,史萬歲顯然不夠精明,試圖用謊言敷衍,也太小看文帝了。
文帝大怒道:“我一直認為你是好人,為什麼你現在得了官高祿重,反而成了禍國之賊呢?”
文帝放出狠話:“明天把他斬了!”
史萬歲這才感到事態嚴重,懼而服罪,向隋文帝頓首請命。左僕射高熲和左衛大將軍元旻等見他已認罪,便也為他說情,誇他雄略過人,善於治軍,作戰勇猛,而且有赫赫戰功,希望文帝能為國惜才,饒了他的死罪。
隋文帝聽後,怒氣稍解。死罪可恕,活罪難饒,於是將他削官為民。
一年後,文帝又想起史萬歲的種種好處了,加上高熲等人攛掇,文帝就恢復了他的官爵,授河州(今甘肅省臨夏東北)刺史,兼領行軍總管。
文帝交給他一項艱鉅而光榮的任務:看好國家的的北大門,防備胡人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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