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初露鋒芒(第4/5 頁)
仿電視劇裡小燕子被官兵綁住的場景。
由於那個時候大家都想爭著當小燕子,沒人願意當官兵,所以就有爭吵,最後大家不合,就各自演起小燕子,自己拿繩子綁自己。為了逼真一點,都是反手用繩子綁自己的手臂,所以這個扣結,她很熟悉。
所有人都在聽卓楠說話,只有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上,已經投入到圖片裡去了,甚至腦子裡還在自我演練,她就是李美華。
直到卓楠說完了,大家都沒有問題了,主任才開口說道:“行,那林童負責報告,做好以後先給卓法醫過目,然後給我看一下,就送去警方那裡。”
林童應聲說好,主任都準備散會的時候,才瞥見敏敏還拿著那沓照片,一動不動。
叫了她兩三句,還是一旁的卓楠拍了拍她,她才緩過神。
可看見大家都盯著她看,她很懵,下意識說了一句“這個扣是她自己打的。”
有幾個實習生覺得她是故意在搶風頭,引起注意。畢竟上一次,她連屍檢都不敢站在身邊,妥妥的一個後門客,如今不得提出幾個觀點來吸引一下大眾的目光。
而卓楠和主任的眼神裡都是一樣的疑惑,並且富有信任的神色,因為他們都知道,張敏敏是有天賦的,並且還是老天爺追著餵飯的那種天賦。
“小時候我很調皮,總是會學電視劇裡綁人的畫面,可是人員不夠齊,就只能自己綁自己。像第三張圖片,先用繩子從左手臂上環繞綁下來,然後用右手拉住繩子;左手被綁住了,活動範圍小了,所以它綁右手只能從小手臂開始綁,但是由於是反著綁,視野盲區,加上左右活動範圍小,只能綁到右手腕,然後雙手係扣。由於兩側繩子有點長,所以她拉不動死扣,只能系活釦,就是這個樣子的。”
她說完這些話,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螢幕上的第三張照片。
卓楠看著這個扣,突然覺得她說的對,確實有點不合理的成分。
主任又轉頭看了一眼螢幕上的那個扣,也覺得她說的好像是有道理的。
“據我所知,他老公說是那天晚上他喝醉酒,回來後跟李美華鬧了幾句口角,就打了她一巴掌。中午醒來的時候,發現繩子在自己手裡,老婆也已經死了。以為是自己酒後發瘋,把老婆綁起來,勒死了,因為害怕,就帶著錢跑路了,而且太慌張了,走到村口小賣部還摔了一跤。小賣部老闆還問了一句話,但是他也沒有顧得上回答,腳底抹油就跑了。小賣部老闆還以為他是不是犯什麼事了,但也沒有很在意。他們兩夫妻也沒有什麼朋友往來,跟村裡人關係也不是很好。後來是有很多人路過他家,發現味道太臭,有幾個居民就撬開鎖進去看,這一看不得了,有個大媽嚇的心臟病都發了,現在還在醫院躺著。那男人後來口袋裡沒錢了,沒飯吃,天冷也沒衣服穿,才自首的。”
喝醉了?繩子在手裡?
敏敏又想起高二那年,她心情不好,晚上9點在宿舍和同學喝酒,喝的是白酒。喝到11點,她已經是迷迷糊糊的,不太醒人事,就連上廁所都要人扶著才行,而且等第二天醒過來,已經是中午了。
“一個人醉到中午才醒,說明他喝了很多酒,那他怎麼可能有意識能夠綁住死者?並且還是悄無聲息的把人勒死?鄰居過路人都聽不見?要麼,他撒謊了,他根本沒喝酒,或者說沒喝醉。可是,他都承認殺人了,沒理由要撒這種謊啊。喝醉了綁人?左手環綁規律且緊,可右手只是手腕環了兩圈,並且還和左手綁一起的時候拉了個活釦?這不合理啊,兇手喝多了,李美華為什麼不掙扎呢?就算被家暴導致害怕到不敢反抗,那求生的慾望怎麼會沒有呢?右手只是象徵性的被繞了兩圈?還是活釦,這李美華只要掙扎一下,活釦就散了,右手就出來了啊。怎麼會以這種姿勢被喝醉酒的老公用自己的辮子給勒死呢,這不合理。”
越說她就越覺得自己的觀點是對的,可是看大家的神色並沒有多激動的樣子,相反很平靜。
她又是一通疑惑,難道在發現新問題的時候,法醫不應該很激動?或者開始辯論賽嗎?電視劇裡不是這麼演的嗎?為什麼他們這麼淡定?
主任沒有出聲,卓楠也沒有開口,是因為這些都只是她的推論,並不能代表什麼。
而其他人見主任和法醫師都沒開口說話,自然也不會開口,只是靜靜的坐著。
她知道了,光說是沒有信服力,只有做給他們看了,他們才會明白她的顧慮。
她舉起手裡的照片。
“師父,主任,我想要一條和死者辮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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