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第3/4 頁)
都是因為高看了時間。
好多說對時間的崇拜讓我覺得很尷尬,但旋即我就理解了,說是什麼,這個文體就是時間牢籠中的產物。
我必須遵守規則,我不能造次,我要好好碼字。
但我忽然就想到了第三個遊戲,其實這是“時間”給我的靈感,哈哈,五維空間有個“選擇樹”,玩玩“錯誤經驗”吧?
“片面推理”不是這個絡時代的特點嗎?一定會火吧?
我真是個門外漢,想多了,已經切了這個想法。
當然,夢蹤道影,這四個字是我本書想表達的最大的思維娛戲,不會切的,是本書的主旨。
不劇透。
想了一堆,然而筆力不允許呀!
峰迴路轉,我寫了十多年的感情,習慣了朦朦朧朧的,要寫故事,要寫思維,簡直就是一個說不清楚!
問題來了,已經上架,我不能亂寫吶,讀者要花錢吶。
我要當一個對讀者負責的作者,不能自嗨,哪怕讀者並不多。
我每天有三個時左右的寫作時間,我會把它分成兩個部分,一邊學習一邊寫,希望各位多多了只有。
儘量不寫飄,落地生根。
各位不知道一個純粹的理科生寫作有多麼難,要克服很多邏輯潔癖,要提高好多層境界。
就拿“魔”來說,好多說都喜歡寫“魔”,我看了,哪兒是魔啊,鐵錚錚有血有肉的正派人物,然後被世人定義成了魔而已,還說這是暗黑人物,好爽。
我看了半天,最開始一頭霧水,差點放棄文閱讀,可知,好多出版業的書,不會有這種情況。
後來我昇華了,我發現這就是文學,世人的眼光也是邏輯證明的一部分!
這是一種辯證,一種浪漫的處理。
好,我安心了,後來,我又發現他們又開始抨擊世人的眼光,我凌亂了,理解不了。
後來我又頓悟了,這是矛盾中產生的動力,推動了故事的進步,畢竟花好月圓是人間。
好,我安心了。
不對!主角開始胡亂殺人了,沒有理由的胡亂殺人了!
作者解釋了,這是叢林法則,主角智商線上吶!
……
不是仙俠說嗎?叢林法則什麼鬼?那是現代美國文化嗎?是達爾文現世了嗎?
古老的中國文化呢?
那春秋時代,五十步就不殺的道理,現在就變成智商不線上了嗎?
兵家,一定是兵家。
主角最終一定會得道的,成就帝道。
不對!
主角被叢林法則奴役了,並未像老莊一樣得道嘛……
我老婆一巴掌拍在我臉上:“你證明你的物理公式去,別寫說了!”
真要寫老莊那種東西,有人看就怪了!
愛情有道理嗎?爽有道理嗎?有道理誰看書,看書有意思嗎?
然後我就很認真的跟老婆講了一下我對這幾個東西的認識,進行了半邏輯性的論證。
夜深了。
她半眯著眼睛看著我,頹然道:“好吧,你寫吧,記得多發紅包,不然撲得太慘丟我的臉。”
那天晚上,我思緒萬千。
我以前在出詩集的時候,很多同行都曾經給過我友好的建議,都覺得我太大眾了,詩歌是眾的,私人的,直通靈魂的。
到現在又有人告訴我,你研究研究主流吧,你這想法太奇怪了。
可見,圈子這件事情有多奇怪。
直到現在,我都沒有懂,我最熱愛的就是大眾,我最熱愛的就是主流,不然也不會來寫文。
在我的朋友中,沒有人會說自己喜歡周杰倫,現在會說了,因為周杰倫成為了經典,他們會說喜歡張學友,喜歡周星馳,但不會說喜歡當下流行的歌手和影星,他們會告訴你很多地下搖滾樂團的名字,會告訴你很多流浪民謠歌手的名字。
我去聽了,除卻掉眾自帶的光環,真的怪不得是地下樂團,真的一般。
老實說,這種說出來就像是虛偽一樣,但不要說白了,不說白就是一種文化,而且是美好的文化。
是人們心中有趣的東西。
我回顧青春,大多美好的東西都來自躲躲藏藏,都來自虛榮,都來自膽怯和羞澀。
它們是美好的東西,我為何要寫它們的反面呢?
基於這個,我年少時很不喜歡某位直擊中國人劣根性的作家,我總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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