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直取中軍(第1/2 頁)
五十步,二十步,十步。
瞧見賊軍小校神情緊張的舉起長槍刺來,趙雲毫無慌亂,僅僅是揮動亮銀槍隨意一挑便將這蓄力已久的攻勢化解。
武技上的巨大差異,絕非憑藉一顆勇毅之心就能抵消,更何況一為步戰一為策馬衝殺。
兵戈相交,小校受到強勁的反震力整個人都不自禁接連後退幾步,然而還沒當他緩過神來重整攻勢,漢將銳利的槍尖便二度襲來,輕而易舉扎穿了小校的咽喉。
沒有多看一眼,趙雲立刻抽離長槍向前刺出,眨眼間便將賊軍校尉身側的三名親衛刺殺。這一套動作行雲流水沒有半點遲鈍感,一流猛將趙雲在這種強度的戰役中就像是天神下凡,根本無法阻擋。
當然這也與賊軍並未配備拒馬長槍有關。尋常長槍說是長槍,實際上卻沒有多長,對付刀盾手有一定優勢,可當敵人轉為裝備騎槍的騎軍時,長槍手那點額外的攻擊距離就顯得毫無優勢可言。
步軍長槍本就沒有騎槍長,而騎兵還有戰馬衝鋒附加的巨大慣性,一槍順勢刺出根本無法抵擋。
倘若在此頑抗的叛軍配備有專門對付騎士的超長長槍,那或許還有頑抗成功的可能。那種抗衡騎
軍的長槍尾部插地。鋒芒歇指前方,一旦達到一定規模就宛如一隻全副武裝的刺蝟,便是趙雲這等馬戰無雙的悍將也不敢隨意衝陣,只可惜賊軍並未配備此等殺器。
事實上留於此處沒有參與攻城的賊軍精銳從一開始就只為掠陣,作用於在雜兵主力之外吶喊助威、遙相監督。
這支在必要之際才會出手的嫡系在安設之初就沒想過抵抗鐵騎。
即便早知鎮壓軍中有數千騎兵,但張純不認為騎軍這種嬌生慣養的老爺兵能擠在一處不大的營寨中。
畢竟叛軍裡就有一支由烏桓人組成的輕騎兵,這些騎兵戰力固然強大,也確實很難伺候,除卻高補給之外還不能擠在狹小營寨。對此烏桓將領的解釋是騎兵乃是百軍之首,出則在萬軍叢中取敵將首級,隱則也該馳騁廣袤草場,再不濟也得是平坦曠野,絕不能被圍在營落之中。
從接受了這種說法開始,張純一見營寨便會否認其中藏有騎軍的可能。
殊不知這個想法非常可笑,遊牧民族天性散漫不具備紀律性,而王耀的軍隊又豈會如此。偌大個營寨想放什麼兵種還放不下,只要訓練到位,莫說騎手便是戰馬都能乖乖聽話,哪有什
麼硬性要求。
“驍騎營,勇當先。
平賊寇,定漢天!”
“扶正道,匡義理。
踏不臣,衛民間!”
“挺長槍,同敵愾。
蹄向前,勇當先!”
齊齊吼出嘹亮的軍歌,兩千鐵騎緊隨趙雲之後殺入賊陣中,當即便將叛軍倉促列成的陣型衝散開來。
此軍所有騎士都披戴有袖筒鎧,相較於重騎兵而言也僅僅只是軍馬未披甲冑。如此一支中裝騎兵經過充分助跑後的衝擊力可想而知,絕非尋常步卒可以抵擋。
兩軍剛一接觸,便有許多賊兵被活活撞飛,其餘的兵卒不是被騎槍先一步挑翻刺死也就是被後來的馬刀斬死。
冷兵器時代,騎軍就是當之無愧的王者。步卒配備上專門武具或許還能與其周旋,但在機動力和攻擊距離都遠不如騎士的時候,戰局將毫無疑問的演變成一場屠殺,這也很正常,畢竟培養一個騎士所耗費的資源足以訓練出四五個精銳步卒了。
“殺啊!”
騎兵們神情猙獰,在操縱戰馬的同時挺出長槍,都無需用力,只要對準敵寇在巨大沖擊力的作用下就能輕鬆將其刺個對穿。不過對穿固然痛快卻是下下之選,因為如此不便甩去槍上的敵軍屍體,從
而致使己身只得丟棄騎槍換上馬刀作戰。
最佳的方式還是戳頭或者脖子,一槍下去不爆也斷,絕不會影響第二槍。
雙方實力太過懸殊,從剛一開始交鋒官軍鐵騎便佔據絕對優勢,可謂勢如破竹無法抵擋。就這麼一小會功夫,以趙雲為首的騎軍前部已經突破防線。大批甲騎緊隨其後,不斷將賊軍被撕開的缺口愈扯愈大,同時把越來越多的賊寇分割為一小塊一小塊,繼而輕鬆包抄吞下。
決心死戰不退的精銳賊兵很快便達成了他們許下的諾言,全營一千三百餘人沒一個貪生逃走,除卻最先趕往中軍遞傳訊息的信兵之外,全營盡數戰死於此處。
周遭默然旁觀的雜兵見此五味雜陳,望向鐵騎的眼神恐懼更甚,再生不出半點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