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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的燈已經夠亮了,而且我哪裡都沒去。”
說著他還順帶瞟一眼祝旭光溜溜的腳:“去穿襪子,腳上穴位很多,會著涼。”
祝旭一幅“我就知道”的神情。
他從睡衣兜裡掏出一雙新拿的襪子套在腳上穿好,洗好手後便滿心歡喜坐在飯桌前等待。
不得不承認,林微瀾的生活技能很強,根本不像這個年齡段的人會擁有的,反正比他厲害多了。
自己餓了就只會點外賣,有時候挑不到良心店家還容易踩雷,認識林微瀾之後就不一樣了,有生之年他都能在自己家裡吃到口熱乎飯了。
主要這口熱乎飯還很好吃。
祝旭經常纏著林微瀾跟自己回家,一方面是怕他一個人在學校孤單,回那個小排樓又容易被壞人盯上,另一方面就是——
他還挺喜歡和林微瀾在一起生活的這種氛圍。
很愜意,很舒適,很放鬆。比和他爹媽呆在一塊都要好。
祝旭將一勺瘦肉粥送進自己嘴裡,嚐出大概是個鹹淡味兒後滿意道:“小林,你準備考哪所大學啊,我聽王主任上次說你想去清華?清華競爭那麼激烈,你心裡有譜嗎,不然你和我一起考慮考慮隔壁體大吧,也挺好的,當然,你如果不願意我也不勉強,反正這倆學校捱得很近。”
祝旭絮絮叨叨了一大堆,終於在一碗瘦肉粥完整下肚後切入了正題。
“我的意思是,如果咱們大學還在一個城市,就合租吧,我還想養條汪汪。”
林微瀾的表情慢慢由微笑轉為呆滯,再由呆滯轉為複雜。
“你的意思是,你拿我當汪汪?”
祝旭剛醒不久,大腦思考能力還沒有完全恢復,幾秒後,理解林微瀾說的話是什麼意思的祝旭開始捶桌狂笑。
“不是沒有我不我不是那個意思,”他笑岔氣了,只好趕忙扶著自己的肋下解釋道,“是咱們兩個一起養,一起,聽懂了嗎?”
林微瀾聽懂了。
祝旭說,等畢了業,他們要考到同一個城市,要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最好再一起養只汪汪。
他這個人幻想能力比較豐富,短短一個晚上的時間,他就已經把北京各個區的房價摸了個門兒清。
小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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