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五章 這前後的變化也太大了!(第1/2 頁)
就是說,這是全職。
等於讓律師放棄了自己的本職工作,每天至少八個小時在電腦面前待命了。
不是為事務所打工,而是跟葉與墨混了。
那他們就不算事務所的人了啊。
呂總百感交集:“這……”
“你可以不給他們基本工資,只要滿勤打卡,我出錢,工資底薪是七千,還有各項社會保險。至於他們能撈到多少外快,我會平均分配,最後由會員支付給他們。”
聽起來十分合理。
“呂總,這些員工,嚴格意義上也是跟你合作,不是賣給你。他們每天只給我工作八個小時,生育的時間你來負責管理,還可以替你接生意,這我是管不著的。”
當今的社會,有多少人是每天工作八小時的,大多數都超過了十個小時、十二個小時。
只要有錢賺,時間不成問題。
“這我需要跟他們開會討論一下,問一問他們的意見,我不好替他們做主。”
“這是當然的,你能幫我多介紹一些別的事務所麼,我需要很多這方面的人才。”
“不是有律師網站麼,你可以上去找啊。”
“那不行,網站上的人,基本跟那些網站有了合同,我的板塊才剛剛開始,撬別人的人才不合適。”
呂總也是心急,讓他們兩個在這邊等待,自己急火火的去召集律師們開會了。
計劃之初,葉與墨沒想到這一點,找律師成了老大難。
因為要佔用別人正常的上班時間,而且前期的收入不高。
好的律師一場官司下來,輕則三五千,重則幾十萬的收入,在魔都這種地方,有點名氣的律師,一個月談兩三個客戶都是普遍現象。
讓人家給你打工,底薪七千真不算多,而且後面的佣金也不高。
完全比不上事務所給的紅利。
合同一簽就是五十年,大多數人是不會接受的。
應該說,有上進心的人是不會接受這種被套牢的方式的。
她也在想這個問題,該怎麼提升律師的收入,這些人才能踴躍報名。
“與墨,佣金是個核心問題啊,好律師不會合作的。”
“是啊……我得想辦法,讓律師們能真心進來合作,至少讓他們的收入不比平均水平低。”
前期要打響這一炮,怕是得犧牲網站利益了。
每個客戶在網站裡做生意,談成之後,都要付給網站一筆錢,作為中介費,這筆錢其實並不多,玩的是薄利多銷。
但如果那些客戶的投資,大頭是由葉氏來出錢的話,集團就可以用長期分紅的方式介入進去,從而給律師更多的錢,這也怪符合葉與墨的員工創業計劃的。
這樣搞,前期得投資很多的精力和資金。
正想著,呂總回來了,她的臉色不大好,似乎人少或者沒人。
都在葉與墨預料之內。
“幾個人?”
王撕蔥問著。
呂總坐下來,表情尷尬:“兩個,兩個都是剛來我們這兒不久的,他們的收入本來也不高,所以需要穩定一點。”
“呂總,我要給律師分紅,計劃書我會調整一下,兩天後,我再來找你。”
一回到公司,她把新的考慮融入進合同,跟王撕蔥、新來應聘的負責人,以及麥琪一起商討。
麥琪先發表看法:“葉總的思路非常正確,先把這個專案搞起來,吸收一些好的律師進來,律師的知名度是這個板塊的旗幟。”
王撕蔥不怎麼看,他較為不爽的說:“這樣公司盈利就太少了,而且要花大量的資金去補窟窿。這樣一個網站,每天會有多少人進來搞創業,各地那麼多人,一天有一千人想創業,難道全都投資麼,就是把全世界的錢都搬過來,那也不夠花啊。”
問題的考慮,是多方面的,找律師,就是為了保障生意的平穩進行。
會員們創業之後,要通用一個品牌,那就是葉氏商標,不是說是個人來談生意,都會給予投資。
在港島的時候,葉與墨就立過‘員工計劃’的規矩,必須符合市場前景才行,不談能賺多少錢,必須保證最大範圍的不虧本。
所以,這個條件就會篩選掉一大批人,優先保證那些既有買家、又有賣家的人先創業,這類人,只要一有資金,生意就能做的起來。簽訂的是終身合同,他們每一筆錢,都要拿出一部分給集團。
這種條款,就又篩選掉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