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好像是這個道理!(第1/2 頁)
葉與墨站起身,圍繞著諸位董事踱步,手舉阿彪的材料:“這個人的材料是周總找給我的,我很佩服他,混幫派三十多年,做了三十多年的二手市場,賣出去的東西,竟然沒有一件是殘次品,但他在你們手下的地位不高,很低很低。”
阿彪不與人交惡,甚至不像一個幫派份子,只是加入幫派尋得庇護罷了。
三十年前的港島,乃至二十年前、十年前的港島,不跟幫派掛鉤,你的生意就做不成。
隔三差五有人搗亂,坑你沒商量。
因為他為人小心謹慎,對生意一絲不苟,所以為別人所不容。
肯與他交朋友的人屈指可數。
“我要說的是,這個阿彪就是你們手下人學習的榜樣。”
人們竊竊私語了。
“阿彪是大瘋狗的人吧?”
“嗯,過去跟過老么,老么死後,他就一直跟大瘋狗了。”
“這個人怎麼能做榜樣呢,打不能打,人緣又差。”
“呵,一個傻乎乎的棒槌罷了。”
葉與墨已經走到說‘棒槌’的這個人身後,拍著他的肩膀:“五爺,阿彪可不是棒槌,他深諳生意之道,懂得客戶至上的道理,這樣的人還傻麼?他所在的那條街,他的生意是最好的,網路剛興起,他就緊跟時勢了,這種人靈活多變。”
說阿彪是榜樣,沒人認同,他的地位太低了,對公司沒什麼貢獻。
“我剛拿到他資料的時候,也是很意外的,在幫三十六年,默默無聞,可他卻賺到了其他人想不到的收入,七百多萬。”
這個數字,所有人木訥了。
要知道,他們的手下當中,隨便挑出幾個有能力的,存款也有二三十萬。
這還是從有店鋪的人當中找出來的。
這幫人把精力都放在了喝酒交友上,不是跟客戶,而是跟自己人。
典型的月光族,有多少花多少。
至於做生意,交給最下邊的員工和小弟,有人一年都沒去看過自己的店鋪,只是派個人去收錢。
大瘋狗撓頭,想不通了:“葉總,您說的是真的?就阿彪那傢伙,他賺了七百萬?這踏馬比我的存款還要多啊。”
“人家把錢花在生意和客戶上,你把錢花在了擺闊上,花在吃喝玩樂上。”
“呵。”
“我聽人說,你有五個老婆,還包了兩個漂亮的歌手和一個模特,身體不錯嘛。”
他們又笑了。
當大哥的人,多幾個女人算什麼,在座的人裡,老婆最多的當屬五爺了,他有十八個老婆,不算私底下養的外室在內。
老婆越多,他們的臉上就越有光,是一種身份象徵了。
“好了,不說這些題外話了。阿彪是個人才,我已經把他當成重點培養了,公司會撥出兩千萬來支援他,讓他把生意做大。西門街的那家廣告公司,我已經轉給他,盈利的七成歸他,三成歸公司。”
什麼?!兩千萬?!
讓人不爽,最看不起的人,也能得到公司資金的支援。
幾個人小聲議論著心中的不快。
“諸位,你們不痛快,我理解。我想說的是,誰能遵守一個商人的原則,給公司帶來利益,我就破格提拔任用,人才必須得到支援,我願公司的每一個人都能像阿彪一樣,改掉過去的習氣,徹底成為一個商人。”
邊說,葉與墨邊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我已經跟周總商量過了,公司所有員工,不管是誰,只要他能給公司帶來效益,公司就支援一筆資金,供他創業當老闆,利潤三七分成,公司得三。”
哎喲,公司才得三成啊,可憐,太少了吧。
大瘋狗沮喪嘀咕:“這樣開公司,不是太敗家了嘛,肥了底下小弟,我們這些人可要坐吃山空了。”
旁邊的人推了他一下,還笑他:“老狗,你會算賬麼?葉總這樣做就是鼓勵員工,還薄利多銷。這樣的人越多,公司發展就越好,賺的自然也就更多了。”
“好像是這個道理。”
葉與墨把話接了回去:“這樣的人其實並不多,能同時做到遵守公司制度,還能替公司賺錢,百裡挑一啊。先做得到再說嘛。”
“葉總,我手下的兄弟,個個都很有才,如果他們都能做到,那你怎麼說?”
“我履行諾言,貴哥手下的一萬人,全能做到我說的,那我全都支援。”
“都是兩千萬?”
“看做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