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瑛煌老闆,親自邀請?(跪求追讀)(第2/2 頁)
你不光人靚,歌也中聽,在我們港島也系相當流行的啦!”
他這樣講絕非恭維,現在港島的大街小巷,菜市場,
包括d士司機,都愛聽《小蘋果》這首動感的音樂。
李澤軒笑了笑,回道:“揚先生您過獎了。
對比您公司的藝人,我還有很多需要學習和進步的地方。”
“好啊,很好。”
揚受城輕品香茗,感受大紅袍濃烈的茶香。
“人也好,茶也好啦~
澤軒啊,不寄道你有沒有興趣,來我們公司,咱們一同合作呀~”
隨著揚受城這邊話音一落,旁邊的霍文稀立刻從包裡拿出一份檔案。
李澤軒接過一看這才發現,上面居然是瑛煌娛樂提出的條件!
自己和瑛煌簽約,每年獲得120萬簽約費。
瑛煌那邊保證每年,或最晚18個月為他出一張專輯。
至於一些演出費用,場次,雖然趕不上陳冠西,謝庭峰他們,
但在當時的內地公司也算不錯。
不過意向合同的最後,還有一個附加條款:
他要保證,每年為公司藝人量身寫出不低於15首歌。
如果這項條款無法完成,則先以本條為準。
其他項可暫時延後!
看完最後一條,李澤軒忍不住再次笑了。
如果真接受了條件,每年光這十五首歌,都夠他折騰的,也就沒時間幹別的了。
更別說出專輯,拍戲了!
這讓李澤軒想起了——
“你看這個面它又長又寬,就像那張餅它又大又圓!”
果然,對面這老頭,或者說他們。
對於內地藝人還是帶著一絲傲慢與偏見的。
與其說是要簽約李澤軒,對他重點培養,
到不如說是把李澤軒當成了“大號充電寶”,
讓他呆在公司不停地寫歌,給其他藝人“充電!”
畢竟李澤軒的創作能力有目共睹,配合他在內地的名氣,想必藝人們再發新作品。
內地的觀眾肯定會買賬!
但很明顯,揚受城選錯了物件。
李澤軒可不是初出茅廬什麼都不懂的“大學生”,
更不是隨隨便便,被別人插了充電的“大號充電寶!”
只有他插別人的份,豈能被別人充?
於是,李澤軒放下合同,笑著說道:“揚先生,抱歉,你的條件我不能接受!”
別看他語氣非常輕鬆,卻讓在場的瑛煌眾人一片譁然。
一個電影學院還沒畢業的大學生,居然當場拒絕了瑛煌老闆揚受城的親自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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