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最後一課(第2/2 頁)
一分鐘後再次說道:“為何沒人提出異議?我來給你們分析一下。”
他舉起食指朗聲說道:“一是服從心理。我是先生你們是學生,先生說了算。”
然後舉起中指再說:“二是懷疑心理。當我讓張濤同學離開時,你們的第一思維不是疑問為什麼?而是懷疑張濤同學有什麼不是。”
他又豎起無名指朗聲說道:“三是無關心理。先生趕的是張濤和王煥元兩位同學,與我何干?”
當他說到這時許多人低下了頭,卻沒見他豎起的小拇指,但這道清朗的聲音仍然傳入耳內,“四是害怕心理。擔心發出疑問得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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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四種心理狀態,他放下手再次進入沉寂狀態,池塘邊唯有微風吹過,知了的鳴叫聲。
過了一會這道清朗的聲音再次響起,“可你們想過沒有,我可以毫無理由的趕走張濤和王煥元兩名同學,下一個會不會輪到你?”
這個問題還是沒人給予回答,大家知道答案。
於是陳恪繼續說道:“所以我們必須堅持正義,因為堅持正義就是為了保證自己的正義。”
“所以我們必須提倡法治,因為法治是維繫我們堅持正義的唯一武器。”
“這是我的態度,僅是一家之言,你們可以提問、質問、甚至反駁。”
他將發言的權力交給下面聽課的師生,劉復起身問道:“請問陳恪同學,法治依據法條,而法條不是人制定的嗎?如何保證法條的正義?”
他回道:“我先解釋一個名詞,即國家意志,這個意志體現在法條上,就是如何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
他沒敢說統治階級,用國家來代替,然後繼續說道:“法治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根據這個意志由少數人制定執行的法條,但依據的是國家的道德要求。”
“法條是維護國民道德的最低標準,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但法條的制定不能事無鉅細,沒有制定的地方由道德進行規範。”
“就像我剛才的行為,無緣無故地趕走兩名學生就是違反了師德。”
“所以制定法條就有一個標準,必須維護社會道德,違反社會道德的法條既為亂法。”
這個問題回答完畢,又有學生起身問道:“先生本是儒家,為何推崇法家?”
陳恪回道:“我昨天講的是‘知行合一’,知和行不能分為兩截,應該知中行、行中知,既然如此,為何要將儒家與法家斷開?”
“儒家制定了道德標準,法家按照這個標準制定法條以維護最低的道德要求,有何衝突之處?”
他將所有的學說連線上,儒生不僅要學四書五經,還要學《道德經》和《韓非子》,想當專業人才,就去學《墨子》、《孫子兵法》、《黃帝內經》和《農經》等其他學術。
這是陳恪教學的宗旨,也是“妖言惑眾、蠱惑人心”的證據。
有些人想要阻止,沒有比把他抓進監牢更合適的了。
他明白,走出鶴翔書院,看見遠處那幾名差役的身影,知道自己該進去了。
他們讓他講了最後一堂課,充分體現了“仁”的一面,可扣上“妖言惑眾、蠱惑人心”的帽子卻要置他於死地。
這是一個矛盾的體現,抓他還要猶猶豫豫,讓他覺得好笑。
於是笑著走向那幾名差役,卻見他們閃身讓開。
於是他又明白了,“老包說話了。”
既然老包給他面子,他就要領這個請,邁步走向興國府衙,身後跟著四名差役。
走進興國府衙後即被請進監牢,來到這處牢門外往裡看看,覺得老包挺講究。
牢房內有床榻、有桌椅,還有筆硯白紙。
:()晴陽照行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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