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浦江之鄉大舞臺演出滬劇《刺馬案》(第2/4 頁)
“刺馬案與湘軍有關。”
“刺馬案背後有大人物主使。”
張汶祥刺殺馬新貽,在警衛森嚴的督署重地一撲而中。
馬新貽被刺後,立即有“刺馬案”戲文上演,而且正值鄉試,安徽學政殷兆鏞出試題,竟然寓其譏諷,喬松年也來湊熱鬧,寫了一首歪詩作證,湘軍將領給張汶祥立碑等等。
所有這一切都說明刺馬案是一件有計劃、有組織的政治謀殺事件。從案件的實施,到輿論的有力配合,以及對審案的精心策劃和對結案的精明設計,都說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背景資料:
馬新貽,字谷山,號燕門,別號鐵舫,回族,山東菏澤東北五十里馬海村人。
生於1821年(清道光元年),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進士。
先任安徽建平(郎溪)縣知縣,再任合肥縣知縣,廬州府知府,升任安徽按察使(俗稱臬臺),再升安徽布政使(俗稱藩臺),後升浙江巡撫(俗稱撫臺),成為一省行政長官。
同治六年(1867年)升任閩浙總督(俗稱制臺、制軍),成為節制浙江、福建兩省軍政的方面大員。
同治七年(1868年),改任兩江總督,節制安徽、江蘇、江西三省軍政事務,併兼辦理通商事務大臣(虛銜),官居一品。
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1870年8月22日)在督府側門被張汶祥以利刃刺入右肋,次日殞命。
湘軍,是清朝著名的地方軍閥武裝,清咸豐三年(1853年),曾國藩以吏部侍郎的頭銜回湘辦團練,用“營官自招”方式組建一萬七千人的地方武裝,能征慣戰。
與太平天國軍隊惡戰多年,轉戰數省,擴充至十餘萬人,於同治三年(1864年)在曾國藩之弟曾國荃率領下攻破太平天國的天京(今南京),為清廷立下汗馬功勞。
成為清末一支舉足輕重的軍事政治力量。
曾國藩以軍功連升高官,後任直隸總督、兩江總督,節制浙、贛、蘇、皖四省軍務,官居一品,並封侯爵。
曾國藩久在江南,蘇、皖、贛各省大小官員均為曾的部下、門生、故舊,湘軍駐防三省各地,而這三省的賦稅收入佔了清廷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這樣一股龐大的地方勢力,已成尾大不掉之勢,清皇室已對此頗為忌憚。
太平天國在南方縱橫十餘年,積累了大量的金銀財寶,大部分囤積在天京。
湘軍攻破天京,這些金銀財寶被湘軍搶掠一空,自曾國荃以下,人人發了大財,回鄉買田宅,置產業,國人側目。
清政府令時任兩江總督的曾國藩查報太平天國留下的金銀財寶,曾國藩上奏說,破天京時,天王府一場大火燒得片瓦無存,沒有留下什麼財寶。
對此清廷心存疑慮,很想查清,又不敢得罪湘軍集團,處於兩難境地。
疑案迷霧:
同治六年(1867年)12月8日,內閣奉上諭:“閩浙總督箸馬新貽補授,等因。欽此。”
馬新貽由浙江巡撫升任閩浙總督,按慣例,馬新貽上奏要求進京陛見請訓。
同治七年(1868年)5月28日,馬新貽進京覲見,並乞賞假二十日回鄉祭祖。
7月19日,馬新貽回到家鄉菏澤馬海。
八月初九日假滿,遵制啟程赴任,十三日到濟寧,邸報載:同治七年七月廿一日,內閣奉上諭:
“兩江總督箸馬新貽調補,毋庸來京請訓。欽此。”
同時又接兵部火票遞送軍機大臣字寄稱:
同治七年八月初五日,內閣奉上諭:
“新授兩江總督馬新貽,箸充辦理通商事務大臣。欽此。”
馬新貽九月到江寧任兩江總督。
馬新貽是文官出身,不懂軍務,但以做事精明幹練著稱。
清廷把曾國藩從兩江總督任上調開,去任直隸總督,遠離他的老窩,換馬新貽任兩江總督。
去一方之霸,安排一個忠介文官,這恐怕是老謀深算的慈禧太后的一手高招。
慈禧太后用馬新貽為兩江總督,令其查證曾氏兄弟及湘軍集團之劣跡、追查太平天國金銀財寶下落。
其一,馬新貽實授閩浙總督,在進京陛見請訓時,曾先後十餘次被召見,最後一次是慈禧太后在養心殿住處召見。
召見後馬新貽退出來,時值六月,馬新貽大汗淋漓,朝服都被浸溼,滿面驚恐。
據馬新貽的後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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