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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巷戰(上)(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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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眼前這位比一座涼亭更加亭亭玉立的絕美女子,喵小小有些自嘆不如,真是人比人氣死人,論長相,論身材,論本事,自己都好像略遜一籌。

壓下心中的嘆息,喵小小想起一事,“我聽諜子回報,外面那支振威軍好像有不少火器,火藥更是多到能放空炮來嚇唬人,你這耍劍的,雙方怎麼合作?”

沐之秋右手輕撫劍柄,“喵爺,你是江湖兒女,我卻只算是半個。”

“哦?”喵小小眉毛一挑,這話說得有點意思了。

“你知道的,我出身雲南沐氏,”沐之秋銳利的目標掃視太平堡內幾個要點,從硝煙和隱約的喊殺聲是可以判斷出戰事變化的,“放眼整個大明,沐氏都算是最擅長使用火器的一支了,沐王府護衛不能說全部精於火器吧,起碼七八成是有的。”

喵小小確實不瞭解雲南沐王府,聽到這話確實有些震驚了,一支王府護衛得有數千人吧,其中七八成人精於火器?相當可怕了。

“所以我從小就沒少接觸過各種大小火器,”沐之秋難得臉上有了些笑容,“我只是想逃離那個讓人喘不上氣的王府才出來走江湖,用劍只是更方便。”

“所以我知道,別想一支在草原上發跡的軍隊了,就是在大明軍隊,刀劍也是非常有用的,”沐之秋伸出細長的手指指向硝煙四起的太平堡,“要想在這裡作戰,鳥銃和將軍炮都不行,要麼用短柄火繩槍,要麼就得靠刀劍。”

喵小小搖了搖頭,“振威軍有了我們的配合,最晚明天天亮後就能控制太平堡。如果我猜的不錯,振威軍接下來就要想對付蒙古左翼林丹汗的數萬鐵騎了,我雖然出身江湖也知道那得靠長槍大刀和弓箭。”

言外之意,十餘萬大軍的戰陣搏殺,刀劍確實不那麼重要,縱橫草原數百年的蒙古騎兵,用的最多也是角弓和箭矢,馬刀裝備數量雖多,但真正在戰場上發揮作用的時候卻不算多,特別是蒙古各個萬戶的汗王和鄂托克的臺吉更喜歡為自己的宿衛親軍裝備鉤槍。

實戰也證明了鉤槍確實比馬刀更好用,戰勝時能捅人,戰敗時能鉤走屍體,以至於各個汗王或是臺吉的宿衛親軍中至少會有三四成騎兵裝備各式鉤槍。

就算沐之秋腰間的橫刀在長度上遠勝於草原上常見的雁翎腰刀,但與長度通常在一丈六七尺以上的鉤鐮槍相比佔不到什麼便宜,畢竟橫刀又不是大明邊軍騎兵慣用的長柄眉尖刀。

沐之秋耐心的給這位混跡江湖多年的大掌櫃講解道:“喵爺,就算振威軍打仗全靠火器,可在這太平堡裡,在歸化城裡,他們都是需要刀劍防身的。特別是那些高階將官,他們需要精通刀劍的侍衛。不是我看不起他們,要說戰陣廝殺,我可能不行,可要說幾人十幾人的近身搏殺,別說什麼振威軍了,就是草原蒙古各部臺吉的宿衛親軍,也就那麼回事。”

聽到這話,喵小小輕輕點點頭,這話很實在,因為六顆蒙古人的腦袋現在就醃在鳳來儀地庫的木桶裡。

草原上,二對六,這位沐小姐都不用扈從出手,自己抽刀迎敵,不到一刻鐘,一位她都不知道名字的小臺吉和五名宿衛親軍就死得乾乾淨淨了。

初聞此事的喵小小當時就把剛喝進嘴裡的熱茶噴了出來。

以一敵六的近身搏殺,自己毫髮無傷,對方無一生還。起碼鳳來儀裡這些悍匪和兇徒都做不到。

實力為尊,這在法外之地的口外草原上是各方共認的一個道理。

“那你覺得應該怎麼和振威軍打交道呢?”喵小小把這個自己一直頭疼的問題扔給身邊這個聰慧且能打的姑娘。

“我已經派沐信去打探他們如何打巷戰了。”沐之秋明亮的雙眸看向太平堡北門,堡門之上已經飄揚起一面巨大的紅色軍旗,上書二個大字“振威”

夕陽之下,這面紅色軍旗十分顯眼,彷彿在昭告著太平堡裡的所有人,一個新時代已經到來。

只不過此時的喵小小和沐之秋都不能確定這個已經到來的新時代是好是壞。對於沐之秋來說,太平堡的主人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能和他們合作,然後借勢要了吳為的腦袋,只要吳為還活著,那麼這就是一副沐之秋無法卸下的重擔。

但對於喵小小來說,新時代絕對不能比太平堡商會更壞,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喵小小和鳳來儀中的少量精銳自然可以脫身離開太平堡,靠著多年積攢下來的財物和人脈,逃回口內後是不難找個安身立命之處的。

可大多數夥計都沒機會逃回去,就算不說大大多數人身上都揹著命案,只要露面就是給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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