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突入而來(二)(第1/2 頁)
本來只是一件意外,且責任認定清晰,處理結果也在法律法規範圍之內,並還在正當權益利益範圍的公共危機事件,魏小佑覺得,對於公司來說,這種事情越快速處理,越能減少對公司的影響,用當下的話來說,能用錢解決的事都不是事。
否則,這樣的事一旦擴散開來,對公司的信譽、聲譽、形象的影響將會是致命的,要知道,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作為普通大眾的老百姓,會透過公共事件來評判政府的處置能力和為百姓做事的決心與態度;
而在市場上,已經有越來越的生意合作伙伴、意向客戶、甚至具有裙帶關係的上下游客戶,也會透過所謂公共事件來衡定一個公司,一個企業處置危機事件的能力,處置好了,可以是企業或者公司的加分項,反之,將會直接讓公司或企業的實力、執行力以及發展潛力受到質疑,甚至被排除合作意向之外。
魏小佑深知時間的緊迫,他立即組織起公關團隊,制定了一套詳細的應對方案。
首先,他立即以公司的名義釋出了一份誠摯的公開宣告,向受害者和公眾道歉,並承諾承擔所有責任。
同時,也積極與媒體溝通,及時公佈事件的進展和處理結果,以透明的方式贏得公眾的信任。
此外,魏小佑還決定採取一些額外的舉措來挽回公司的形象。他聯合其他同行業的廣告傳媒公司共同發起了一項公益活動——“保護室外廣告牌、立柱再加固與維護活動”,旨在提高公眾對安全意識的重視,並展示公司的社會責任感。這一系列積極的行動得到了公眾的認可和讚賞,公司的聲譽逐漸得到恢復。
然而,讓魏小佑沒有想到的是,汪春明和施濤二人卻在這次事件處理中,所表現的卻是極其不予配合。
按說,汪春明作為臨淄人,本應積極的利用本地人的身份優勢,去和受傷人家及時溝通,並站在公司角度上配合當地公安公平合理的處理此事。
結果,他卻和施濤兩人打著公司的旗號,私下與受傷人的家屬接觸,一再壓低受傷人的賠償金,在受傷人不同意的情況下,汪春明還找了當地本家的一個所謂大哥出面,威脅人家,並警告人家如果不接受他和施濤給出的條件的話,他們將一分錢也拿不到。
受傷人和他的家人一氣之下報了警,更讓人沒有想到的是“深山窮人卻有都市富親戚”,受傷人的一個遠房表親是省公安廳的刑偵大隊的副隊長,人家給當地的公安局打了電話,表示十分關注這件事。由此引發了一連串的反應,先是魏小佑的父親給魏小佑打電話:
“小佑,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們公司租賃的青銀高速臨淄出口處的立柱廣告牌被大風颳倒壓傷人的事情,不是已經處理好了嗎?為什麼今天臨淄那邊公安局的一個領導打電話給我說你們公司怎麼又出爾反爾,不但不承認自己有錯,還威脅受傷的人和他家人呢?”
魏小佑一聽,有些懵頭,回覆說道:
“爸,不可能呀!我同意處理結果,並透過公安局和公司法律顧問與對方簽了和解書的呀!而且,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單獨和對方見過面,即便是有事情也是由公司法律顧問劉建華律師去協調和對接的呀!”
“人家說是你們公司的人前幾天去人家家裡又談了的,還找了當地的什麼大哥出面威脅人家,你趕緊問問看,到底是怎麼回事?放著正當路子不走,反倒有這些歪門邪道的路,這不明擺著給自己找麻煩嗎?臨淄公安局那邊刑偵科科長我戰友你宋強宋叔叔剛剛給我打了電話,人家還冤枉你不可!”
“啪”的一聲,魏小佑的爸爸說完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聽著電話裡“嘟嘟”的忙音聲,魏小佑有些發懵的半天沒有放下電話。
過了半晌,魏小佑放下電話,就直接給汪春明打了電話,電話響了半天,也沒有人接,魏小佑就給汪春明發了資訊:
“請速回電話,或者速回公司,有緊急事情商量。”
然後又給施濤打電話,電話響了兩聲,施濤就接聽了:“喂,魏哥,啥事?”
“濤子,你和春明在一起嗎?”魏小佑對著電話,儘量用心平氣和的語氣問道,雖然心裡有些對汪春明不接電話的怨氣,但卻沒有對施濤表現出來。
“沒,沒有,汪哥說他有點事回老家了,說是明天才能回來。您找他有事?”
從施濤的回答中,魏小佑知道他肯定是在說謊,魏小佑估計他們兩個肯定在一起,因為兩個人都好喝酒,說不定是在一起喝酒。
“哦,是嗎!那你現在要是沒有什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