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垂死掙扎(第2/3 頁)
在握的表情。
旁聽席上的蘭話梅和肖澤靈也是洋洋得意,想讓他們搬出御園,門兒都沒有。
“如果今天被告還是不同意搬出位於海城市,中山路一百八十八號的這套房產,我的當事人將重新要求分割夫妻婚後所有共同財產。”肖澤凱的律師正色道。
法官用徵詢的目光看向駱輕塵和她的代理律師,這時一直沉默聆聽的被告方律師開始反擊了。
“審判長,我們對原告的這張借條有異議,這張借條上所說的兩千一百萬是我當事人位於京城xx區xx路xx小區xx棟xx號房的出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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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我的當事人剛失去父母,正處在極度悲傷中,所以全權委託她的新婚丈夫,也就是原告肖澤凱,去跟買方接洽。”
“請看,這兩千一百萬是分兩筆轉入原告賬戶的,一筆是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一筆是從xx銀行轉入的貸款。”
“而海城這套房的一百萬定金是我當事人交的,尾款是從這兩千一百萬中支付的,交完尾款後還剩下四百多萬。”
“也就是說,原告的借條是偽造的,我們有借款人,也就是京城那套房的購房人蘭振亭先生的錄音和字條為證,這次,我的當事人想將那四百多萬一併追回。”
聽完駱輕塵律師的陳述,審判長把目光轉向肖澤凱和他的代理律師。
嚴肅道:“原告,既然被告方對借條提出異議,我們會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我兒子只是離個婚而已,為什麼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蘭話梅在旁聽席上嘀咕道。
這時,見駱輕塵在馮律師耳邊說了一句什麼,後者立即向法庭申請發言,審判長點頭示意他說。
“審判長,我們對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沒有任何異議。”被告方律師道。
離婚訴訟案和虛假訴訟罪是兩個不同的案件,前者是民事案件,可以由法院判定。
捏造假借條屬於後者,是刑事案件,所以需要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虛假訴訟罪指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虛構民事法律關係,提起民事訴訟。
意圖透過民事裁判,逃避合法財務,或者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以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肖澤凱默默聽著審判員的提醒陳述,時不時用目光掃視審判席上的人,見他們都沉著臉,頻頻點頭,他的心越來越沉。
駱輕塵也默默聽著,回憶著……
當初馮律師為了借條的事聯絡借條上的借款人蘭振亭,對方一聽是借條的事,就把電話掛了,後面就一直不接電話。
馮律師還為此特地跑了一趟京城,經過幾番周折才見到蘭振亭。
他把上面的《刑法修正案九》陳述一遍後又把自己經手過的真實案例中的其中一個影片給對方看。
蘭振亭此時已經開始有些慌了,又聽馮律師說:“聽說你是駱王集團京城分公司一箇中層管理,每個月工資供房貸還綽綽有餘吧?如果失去這份工作會怎麼樣?”
蘭振亭此時才真正慌了,他是蘭話梅的一個遠房親戚,當初是透過肖行長引薦進入駱王集團,憑自己的實力才幹到現在的。
前一陣子蘭話梅對他說:“振亭,看在你姐夫當初幫助過你,兩年前你買這個房子,你侄子又便宜你那麼多錢的份上,幫我們籤個名字就行。”
“姐,這……你兒媳婦可是駱王集團千金,我怕到時候我這份工作都保不住。”蘭振亭為難道。
“嘿,一個死了父母,手無縛雞之力的小丫頭,手頭上也沒有權利,再說我們阿凱跟她離婚,本來就有權利分她的一半財產,這張借條可能根本用不上,只是有備無患。”
“我們阿凱說不定能分到駱王集團一半股份,等阿凱進入駱王集團董事會,就提拔你做京城分公司一把手……”
經過蘭話梅的軟磨硬泡和一頓子糖衣炮彈轟炸,蘭振亭就稀裡糊塗在借條上簽名蓋章,事後內心也有過一些不安。
但又轉念一想,自己只是簽了個名字,又沒從中謀取任何利益,多大點事兒,就算被人發現,也不會把他怎麼樣。
如今聽到馮律師解釋後,才想到自己都還在供房,怎麼可能有那麼多錢借給別人?銀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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