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歐陽警官(第2/2 頁)
有登上北區龍頭寶座的跡象。
就差在魚腹中藏張紙條,寫上北區興,林執王的口號。
林執不喜歡整這些虛的,整頓完周邊街區亂象後就要收手。
有一次買菜回家的路上,一個小組織設計埋伏林執,想要報復他。
對方手段蠻橫,上來先潑辣椒水,還搶了他的菜。
幸好林執反應極快,以三步一個紅綠燈的速度躲開辣椒水襲擊。
馬上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追上了搶走他晚飯的傢伙。
“熱烈的馬,今天的芥蘭很貴的,還給我!”
那群混混一人拿了一樣食材分頭跑,因為丟了晚飯的林執可怕的有些過頭。
如同天上降魔主,真乃人間太歲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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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還是低估了林執的實力,在北區混,不懂街頭巷尾的小路,算他這些年的架白打了。
短短半個小時內,幾人就被他一一收拾掉了。
只差一袋麵粉還未找回。
那個拿了一袋麵粉的小弟還挺能跑,林執在大街上追了他足足十分鐘。
“滾回來,把我的麵粉還給我。”
開玩笑,麵粉可是製作炸酥肉的重要合成材料,晚飯怎麼能沒有它。
最後的結果就是被執勤路過的歐陽警官誤會了,畢竟林執在大街上一口一個麵粉,搞得似乎這玩意很重要。
正常人誰會為了一袋子麵粉追殺別人啊,也不會有人去搶別人的麵粉吧。
最後林執順利被拷上了銀手銬,被帶進了公安局。
歐陽警官將奪回來的一整袋子麵粉讓人化驗了一遍,確認無誤是烏龍事件後,這才放走了他。
不過歐陽警官心中還是覺得這小子不是好人,正常人哪有那麼喪心病狂。
為了一袋子菜在大街上公然上演疾速追殺,半個小時內連續撂倒十一人。
做筆錄的時候,聽著對面混混的口供,歐陽警官就覺得荒唐。
最終只是口頭教育了一番後就將林執放走,但被化驗完後的麵粉已經讓林執沒有吃的慾望了。
對面的混混則沒那麼走運,他涉嫌一樁偷車案被拘捕了起來。
這就是他和歐陽警官的一段孽緣。
炸酥肉警官,好久不見,他在心中默唸了一句。
這是一種執念,一種至今都沒能吃上炸酥肉的執念。
:()關於我的青春喜劇過於熱血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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