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不是,你們來真的?(第1/2 頁)
翫忽職守?
聽到這四個字,丁義珍徹底的懵了。
冷汗順著他的臉頰,大滴大滴的滑落。
他這時候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多大的錯誤。
在華夏的法律體系裡邊,有一種罪名叫做翫忽職守。
這個罪名,主要是約束領導幹部的。
貪汙受賄當然是嚴令禁止的,翫忽職守這個罪名主要是為了預防一些領導幹部,在做了危害百姓的事情以後甩鍋用的。
就類似於,殺了人之後,一口咬定說自己不是故意的一個道理。
為了防止此類事件發生,所以在制定法律的時候,特意加上了這樣一條條文。
跟翫忽職守罪相對應的,是濫用職權罪。
濫用職權罪,其主觀上是明知、故意。
而翫忽職守罪,主觀上則是不知、過失。
可是如果因為過失而讓老百姓的利益受損,也是要受到懲罰的
丁義珍剛才,為了撇清責任,給自己開脫,一時情急之下,矢口否認自己是故意的。
但是,損害後果已經形成,這是他怎麼甩鍋都無法甩出去的
所以,剛才急於給自己開脫的丁義珍,徹底忘了法律條文裡還有這麼一個條款。
現如今,丁義珍徹底懵逼了。
而一旁的孫連成,則是長長的出了口氣。
萬幸啊幸好自己沒有幫丁義珍背鍋。
要是替丁義珍背鍋了,那現在要面對紀檢監察的同志的,可就是自己了!
孫連成也認識不少曾經被紀檢監察部門帶走的官員。
有些罪行比較輕微的,已經重新回到了工作崗位。
而罪行比較重的,則是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了。
按照回來的那些人的說法,紀檢監察部門可以說是手眼通天,什麼都瞞不過他們的眼睛。
想在這些人面前保守秘密,其難度比登天還難。
孫連成估計,丁義珍肯定撐不住
一時間,孫連成甚至有些幸災樂禍。
別看平時蹦躂的歡,小心將來拉清單。
丁義珍平日裡壞事沒少幹,落入紀檢監察部門的手裡,肯定沒有好果子吃!
直播間的觀眾們,也在此刻徹底的炸鍋了。
他們怎麼也想不到,丁義珍一個副市長,上了一個普普通通的節目,居然連紀檢監察的同志都給叫出來了?
一時間,直播間的彈幕彷彿潮水一般,湧現了出來
【臥槽,這個主持人玩兒真的啊!居然連紀檢監察的人都給叫來了?】
【不光是這樣啊,他甚至給紀檢監察的同志們提示了丁義珍可能涉嫌的罪名。他真的好貼心,我哭死】
【也不知道,紀檢監察部門的人,會不會真的敢處理丁義珍啊那可是副市長啊!】
【切,你想什麼呢,當著這麼多觀眾的面直播,要是不處理的話,紀檢監察部門的公信力可就徹底的完了!】
【這主持人什麼背景,居然敢這麼玩兒,不怕丁義珍報復嗎?】
聽了林紓的詢問,站在左側的那個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沉吟片刻,緩緩給出了答案。
“根據《華夏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的規定,領導幹部在面對群眾為難的時候,應該作為而沒有作為,視為翫忽職守。”
“根據剛才丁義珍市長供述,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翫忽職守罪的客觀構成要件。”
“最終罪名是否定為翫忽職守,還要看主觀要件是否能夠符合翫忽職守。”
這位紀委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非常認真的按照法律條文,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而直播間的觀眾,很多並沒有法律相關背景,聽的雲山霧罩的。
【臥槽,什麼主觀要件、客觀要件的,我怎麼聽不明白啊!】
【這一套套的名詞說出來,很唬人的樣子嘛,他想幹什麼,幫丁義珍脫罪嗎?】
【我估計也是,丁義珍好歹是副市長,紀委監察部門的人應該也不願意動他才對!】
【唉,官官相護,苦的都是老百姓,這好不容易林紓抓住個貪官,又要被放了?】
就在直播間的觀眾們,一頭霧水,聽不明白的時候。
直播間內的林紓,主動解釋了起來。
“各位觀眾,我來給大家簡單的解釋一下。”
“所謂犯罪的客觀方面,指的是行為,就比如故意殺人罪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