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北風攜過客,歸人亦故人(新近終篇,三)(第1/3 頁)
瓊穠·拜裡森是個怪人,我傑茜·敦華兒雖然也是個怪胎,但不會像她那樣喜怒無常。
在眾神節那天晚上,我和於欣躺在酒店的床上聊天。
晚上九點的時候,天空突然亮了起來,緊接著雷聲便傳到了我們的耳朵裡,我們租住的酒店是周圍最高的建築,瞬間,一種孤獨感便包裹了我們,還有一股莫名的寒冷。
於欣曾對我說過一句話,高處不勝寒,我在此時此刻終於有所體會。
不一會,下雨了,雨水在雷光中很清晰,它們緊緊相接如同道道水柱。
很多人都做過的,會在雨夜開啟一個恐怖故事會,我迅速關上了燈,“於,我們來講恐怖故事吧!”
她也是個喜歡靈異的姑娘,聽到我的提議後,她很有興致,就這樣,我們分別為彼此講述了一個長篇恐怖故事。
她的故事叫做《死新娘》:
十國上上世紀,在西南省有一個潘湖鎮,這裡人口稀少,發展落後,人們迷信鬼神。
鎮長叫嶽淳則,四十來歲,原先他是當地的一個普通商戶,倒賣了幾年文玩後發了家,成為了當地的首富,因此,用錢財換了鎮長這個位置。
他雖然有家室了,可有了錢有了權,也就有了再娶一房太太的心思。
被他相中的女孩,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女孩,叫秦凰,才十八歲,應證了某些傳統,女孩的父母拿了嶽淳則的彩禮,連夜將女孩送到了鎮長家。
可這個嶽淳則的正房太太來頭不小,她不會答應嶽淳則再養個小妾,所以,這個女孩成為了岳家的僕人。
秦凰進了岳家門,自然常常出現在嶽淳則的眼前,他一個正值壯年的男人,哪裡能忍得了,因此,他私下裡會讓秦凰去打掃他的書房,不過,這個時間是在深夜。
嶽淳則倒賣的東西明面上是文玩,但鎮子裡的人或多或少也知道點實情,嶽淳則暗地裡安排人開了幾個大墓,墓裡邊的東西才是他真正的發家之本。
岳家的房子不算大,自然也就沒什麼暗室地下室一類的,那些死人的物件也就被他放在了書房和雜物間裡。
這晚,嶽淳則在秦凰身上得完好處後,沒有讓她離開,而是自己先行離開了,所以就留了秦凰一人在這書房裡。
以前的達官貴族的陪葬品也沒什麼稀奇的,也就是些瓶瓶罐罐,但是某些不起眼的東西的價值才是最高的,就比如,秦凰私自拿走的一本書,《鬼法》。
一個少女不會有什麼壞心思,不過是在她見識到榮華富貴之前,現在,她看到了岳家的底蘊,看到了嶽淳則的太太金玉傍身,她就產生了取而代之的想法。
她認識的字很少,舊時代的女性也多是如此,能寫出自己的名字都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可她偏偏認識鬼法這兩個字,這本書本身也很詭異,秦凰打掃書房打掃了有幾個月,這本書明明就放在嶽淳則的桌子上,十分顯眼,可她竟然現在才發現。
在她的小屋裡,她抱著這本鬼法躺在床上久久無法平靜,剛才她翻閱了這本書,發現裡面沒多少內容,也就兩大章,可她不認識的字有八成多。
秦凰很聰明,她沒幾天就想到了一個辦法,那就是和嶽淳則深夜交流時藉機問他那些自己不熟悉的字。
第一晚,她背下了五個字的字形,在深入交流開始前,她問了嶽淳則三個字,對方沒覺得有什麼古怪,反而很樂意教她,而在完事後,她也得到了剩下兩個字的讀音和釋義。回到房間後,她用符號標註了這五個字的讀音,並用自己才能理解的圖畫為它們進行釋義。
緊接著,第二晚,四個字,第三晚,五個字,第四晚,七個字,第五晚,十個字……
漸漸的,嶽淳則發現了秦凰問的字都是些關於民俗詭事的文字,他隱約覺得有些不妙,似乎有什麼大事要發生。
另一方面,經過近一個月的學習,秦凰看懂了整本書。
第一章,叫敕鬼,第二章,叫紅鬼。
某一夜,秦凰用身體與管家換了一次深夜外出的機會,她一個小女娃也不害怕,居然跑到了鎮外的亂葬崗,走到幾個無名的墳頭前,她拿出了一個小包,裡面分別是一小塊上等布料,幾縷頭髮,一瓶紅色液體,以及一小撮粉狀香料,此外她還帶了些上供用的東西。
月下安謐,三個土包前燃起了血色的焚香,隨著秦凰將布料,頭髮等放到了不同的墳頭上,地上那瓶紅色液體慢慢消失直至一滴不剩。
第二日,岳家出了大事,岳家太太死了,死狀悽慘詭異,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