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北風攜過客,歸人亦故人(新近終篇,六)(第1/3 頁)
“先生,很抱歉,我們可能無法及時返回奧斯大學。”怒頭河的這場暴雨結束沒多久,奧斯大國文學院的副院長就給我和於欣分別打來了一通電話。
我和於欣的說辭很一致,我們用暴雨和雷暴做藉口,又爭取到幾日的假期,當然,我們這個月並沒有薪資,因為我們在新近浪費了很長時間,工資都被扣光了!
我不清楚,艾法爾是否給於欣來過電話,她正在催促我趕快收拾東西,不出意外,我們會在今天晚上回到奧斯,回到那尊腐破敗的國度。
“於,你是打算回去和艾法爾生活一輩子嗎?”她正在忙碌,聽到我向她發問後,她停下了手中的動作。
人類非常有趣,如果你不經意間猜透了他們的心思,他們會比任何一種動物都要遲鈍,而後,則是比任何一種動物都要冷血。
於欣四肢僵硬,緩緩扭過頭,她看我的眼神十分奇怪,彷彿在審視一種異類。我們是好友,我們之間從未發生過爭執,可我看到她現在這副樣子,我知道,海浪要襲來了!火山要噴發了!
“傑茜·敦華兒,你是個聰明絕頂的人,我發現我的一舉一動都逃不過你的眼睛,可有些事情不需要你來說破,你越界了!我跟誰交往是我的自由,你……不應該在我面前議論艾法爾!”於欣沒了十國女性的那種賢淑,她變成了一個陌生人。
“你真的要成為艾法爾的第三任妻子嗎?於欣,他究竟給你灌了什麼迷魂湯,找不到林長涯你居然想和他走下去。”我不會讓艾法爾那種老男人得逞,於欣的幸福更不應該交付於一箇中老年人!
“夠了,傑茜,我已經很剋制了。”剋制?選擇艾法爾是極不理智的,跟我卻說剋制。
“那你走吧!我還不想回奧斯,既然來了新近,我想去它的首都看看,聖愛塔斯是我旅行的終途。”她需要冷靜,而我需要扯開話題來讓她冷靜!
她大可以一走了之,回到奧斯後,我們也不再是好友,而是陌生人。
在她心裡,艾法爾與我到底誰更重要,我已經很明確,但我希望她對我還留有幾分眷戀。
十國的古文中講,士為知己者死,我視於欣為知己,可她呢?
……
過完我十八歲的成人禮後,我像其他少女一樣,開始尋找男友,但隨著與幾位男性接觸後,我發現我的臉蛋和身材才是最吸引他們的地方。
無論是在哪裡,與我搭訕的男人,對我丟擲的文學、神學話題都是一知半解,他們裝作滿腹才學,實則腦中空無一物。我不喜歡欺騙,更厭惡做作,如果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女孩,他們不會接近我。所以,我對許多男性關上了我的心門。
於欣與我的成長環境大不相同,她是個極度渴望被愛的人,特別是在異國他鄉,我無法要求她接受我的思想。
但是,看著她推開房間大門的那一刻,我十分失落,否定、失敗、疑惑,它們早就誕生了,哈哈,是吧!傑茜·敦華兒。
……
暴雨過後的太陽十分耀眼,我躺在床上,用手臂遮蓋住眼睛。
完全不想動彈呀!走到窗戶旁,拉上窗簾,我想這可能會讓我喪失所有氣力。
任由這熾熱的光芒撫摸我的身體吧!
它可真會趁虛而入,在我如此無助的時刻,它做了許多男人最想對我做的事情——撫摸奧斯花瓶。
……
奧斯國的南境,是世界上最宜居的地方,我的家鄉,隆恩洛諾斯更是被譽為金玉之城。
儘量還是不要太誇張,我無法說它四季如春,但,夏天的確不熱,冬天的確不冷,四個季節所穿的衣服也很相似,長衣和薄外套。
一個漂亮的奧斯女孩的成長經歷大都相同,不管你是出生在一個平凡或是富貴的家庭。我當然也不例外,家裡有農場,也有小牧場,一個姐姐,一個弟弟,但故事總是要有衝突性。
牧場和農場分別歸屬於我的弟弟和姐姐,我早在馬背上的那天就明白了,我不屬於隆恩洛諾斯。
祖父是個馬術高手,可他並不愛馬,又是那番無聊的畸形經歷,祖父的父親把祖父塑造成一個喪失興趣的“行屍走肉”。
祖父在馬上做過許多“有趣”的事情,這是他對父親的反抗吧!不過也只是自我安慰而已,我想他不敢當面違逆一位不苟言笑的中年人。
小孩子不應該聽他那些俗事,我跑到祖母面前確認時,祖母還嚷嚷著要教訓祖父。
他是冠軍,馬背上會有姑娘相陪,隆恩洛諾斯地處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