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北風攜過客,歸人亦故人(新近終篇,九)(第2/3 頁)
割喉是豎割。”
我仔細回想了一下,的確,於欣說的沒錯,血跡是上下為主幹,向左右擴散的,“難道是有人教她了嗎?那個人知道豎割不會致命。”
“我覺得是有人教了她,但這是人家的家事,我們不能過多參與。”於欣換上了一種輕鬆的口吻,“傑茜,回到奧斯後,我已經有了打算,不過還缺一個人來幫我實現計劃。”
“願聞其詳,你不會打算嫁給艾法爾吧!”我一想到,那個中年男人摟著於欣就不舒服。
“額,當然不是,我打算回十國,在川齡市租一家店鋪,然後開一間城市書屋,不出售零食,所以請你放心,不會有怪味豆的,還有,不租借神學書籍。”她的打算與我的想法不謀而合。
我一把拉過她,又在她的臉上留下了一道痕跡,“於,我沒想到我們的想法竟然如此相似,我十分願意做你的合夥人,用我的畢生積蓄。”
……
烈怒王在聖愛塔斯留下了輝煌的宗教文化,卻在古怒頭河吃了敗仗,並葬送了他的戎馬一生。
而我傑茜·敦華兒沒能留下什麼,在這個時代下,我只是個普通人。
可這不重要了,每個人的理想不同,追求不同,我的願望僅僅是——在一間寬敞的房子裡喝咖啡、看書,而且我離這個願望已經無限接近了!
人生是向著圓滿而去的,到最後,我無法保證一定是圓滿的結局,但在這個過程中,圓滿會向你不斷靠近。
我不再糾結,媽媽的房子或是肚子,我也不再對某些集體抱有偏見,傑茜·敦華兒終於邁向了成熟。
—— —— —— ——
於欣終記:
遠行的女生在濃霧中來到了奧斯,一個完全陌生的國度,她在最開始的一年裡沒有任何朋友,無聊時,也只能透過手機和遠在萬里之外的男友聊天慰藉。
她第一次被人稱呼為杜鵑女孩時,是在奧斯大學神學院的畢業晚會上,一位學生的家長參與了那次聚會,並與她搭訕,“女士,您是十國人?”
女人沒有察覺出男人的傲慢,在他深藍色的瞳孔裡,是一個南奧斯人與生俱來的優越。
無論是在哪一個國家,人們總會有一條歧視鏈,在奧斯國,人們最瞧不起裡海對岸的那座大陸上的所有國家,接著是依附在十國周圍的幾個小國,尤其是薄青,其次則是十國,這個古宗主國。
而在他們內部,南境人是看不起北境人的,紅頭髮的北方人在南方人的意識裡,是一群混血雜種,不配被稱為奧斯人。
但這一切,她在那時完全不懂,男人的搭訕,在她眼裡只是一種出於好感或者出於興趣的招呼。
“您好,是的,我是十國人,來自十國的西南省川齡市,您是?”她禮貌地回答了男人的問題。
“哈哈哈,杜鵑女孩,你不必知道我是誰,我想請你喝杯酒。”金色的酒液後,男人不懷好意的眼神,讓她退縮了,她也反應了過來,男人是來尋求所謂的“一夜情”。
……
奧斯國曾有過短暫的輝煌,但相較於我的祖國十國來說,如蜉蝣一般。
我也算走過了許多國家,算是見過了許多不同的風土人情,它們竟然存在一個可悲的相似點,即貴族。
奧斯國的上層人士會以祖上的榮耀來識人斷事,那些工作輕鬆、豐酬厚薪的崗位永遠握在他們手中,神學院是我迫不得已的選擇,誰都想擠進商學院,我和傑茜也不例外。
可現實的情況是,好的位置已經被人預定了,某些特殊的位置是為了某些人而存在的。
這些皇親國戚依靠著身份為非作歹,讓久經歲月的奧斯國變得烏煙瘴氣,這與十國舊時代的地主豪紳有什麼區別呢!
……
飛機上,我與傑茜開始暢想未來,當她提及奧斯國的積弊時,我們之後的談話也變得愈發沉重。
“在通倫斯教堂裡,那次新年朝會上,我永遠無法忘記艾法爾所說的話,也永遠無法忘記他的行為,他像個小丑一樣,追隨著那些貴族去爭搶聖水的洗禮。”這頓悟來的並不晚,在我拋下傑茜的時候,我的腦海中便湧現出艾法爾的所作所為,“傑茜,請你原諒我的誠實,奧斯的國會上,都是一群遮遮掩掩的飯桶,貴族早就和保守劃上了句號,不是嗎?”
傑茜·敦華兒鼓起了掌,“於,你終於說出了真心話,哈哈哈,我跟你一樣。我們所在的神學院算是為數不多的淨土,你還記得我們同批次的那些同事嗎?當時他們為了擠進商學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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