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大佬的禁臠(二)(第1/2 頁)
這一次我叫黎梨。
爸爸死的時候三十五歲,那一年黎梨七歲,哥哥黎明十歲。
那一塊無名的墓碑他們只跟著媽媽去看過一次,然後就搬了很遠很遠的家,再也沒去看過他。
十五年後哥哥黎明也死了,他才二十五歲,可是有人在等他回家呀,他的媽媽,他的妹妹,還有他的女朋友。
在哥哥離去的同一年媽媽也走了。
三年後黎梨也死了,被深埋地下,無人知曉。
哥哥骨灰被人挖出來,當著他女朋友安寧的面揚了。
後來曾經認定的嫂子安寧跟那個害死她哥哥,揚了她哥哥骨灰,同樣也害死她的惡臭毒梟池燼說一起遠走高飛,讓他為她金盆洗手。
那哥哥呢?
哥哥算什麼?
她知道哥哥死了,不應該困住一個女孩子的一生,她也希望她能走出來,她能去尋找新的人生,但為什麼要是畜生?
為什麼一定要是那個人,不可以喜歡別人嗎?
這天下的男人都死絕了是嗎?
她不甘心,她恨,為什麼!憑什麼!
明明安寧的家庭也是被毒品毀掉的,因為她的父母都吸食,所以才讓她成為孤兒。
她應該恨毒了這樣東西才對,從小到大,一家人對她那麼好,黎梨想不明白她為什麼能愛上那個人。
那個畜生做出來的惡事死一萬次都不足為惜,他害得多少家庭支離破碎,手上又沾了多少人命,恐怕數都數不清了。
後來警察已經拿到證據,實行抓捕,將池燼團團圍住,他必定是死刑,知道自己逃不掉後,就選擇了自殺,但是安寧生了他的孩子,一直祭奠懷念著他,真夠噁心的。
可是死後的黎梨又有誰來祭奠呢?
身為緝毒警察的爸爸和哥哥又誰記得呢?
他們死前又遭受了多大的折磨呢?
一家人都死了,沒有人再記得了,也沒有人懷念和祭奠。
安寧一個孤兒,黎明和黎梨的媽媽從小把她當女兒養,黎梨有的她都有。
哥哥對她的寵愛從來不比黎梨少,她吃了那麼多年的飯,不報仇也就罷了,但又是如何心安理得做那一切的呢。
這是我繼承的記憶和情緒,一切都太身臨其境了,走了這麼幾個世界,我有時候會恍惚,把自己就當成了原主。
我並不排斥這樣子,因為這是一種極致的偽裝,我連自己都能騙過,都分不清,更何況是別人呢。
按照劇情中也是要經過這裡的,把這裡的苦都吃了一遍,被腳下的賤人糟蹋。
然後獻給他們口中所說的大佬,還來不及殺了仇人就是被從床上踢下來,肋骨都踢斷了兩根,被活埋在荒山。
這個世界的男主是池燼,也就是這些人口中的大佬,一個背了半部刑法惡貫滿盈的人。
女主是安寧,一開始她是想要給男朋友黎明報仇的,可是她愛上了仇人,就因為男主講述了一下童年的悲慘,她就開始心軟和同情,愛上了那個人,完全忽略了這個人做了多大的惡。
“他有罪,但他的愛沒罪。”
去他爹的又是這句話,真想把說這句話人的嘴巴縫起來,別再發出聲音噁心我了。
不會說話可以不說,把嘴巴縫起來。
大概是用下面那張嘴發出來的聲音吧,所以才能說出這種話。
不行的話,咱就用膠水堵上吧。
有的人出生就在羅馬,有些人天生就是牛馬。
第三劇情中那些歌頌男主池燼深情的人都是小腦發育不完全,大腦是完全不發育,怎麼會有這種生物的存在呢。
心存善意的人被惡魔報復,死後都不得安寧,罪惡滿盈的人卻被萬人追捧,不覺得諷刺嗎?這到底是怎樣一個世界,孕育著怎樣的人類呀。
曾經這東西帶來的恥辱是血淋淋的教訓,可卻被這一群無知的人忘得個一乾二淨。
都是一些沒教養的玩意兒,九年義務的漏網之魚,但凡有點常識也說不出這種話。
有一個熱議不菲的話題。
正義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遲到的正義還算正義嗎?
所謂的正義也是需要無數人的努力去堆積起來的,有很多無名的人都在拼了命的努力,黎梨的父親和哥哥便是其中之一。
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完美無瑕,我們只能盡力的去做,但求問心無愧,對得起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