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周家都是好人(月票100,加1更)(第1/2 頁)
幹完農活,和郝冬梅一起坐在河邊的草地,陶俊如挽著郝冬梅的手臂,
“冬梅姐,你真厲害,這麼多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你都能處亂不驚, 我就比不了。”
“小陶,你是藝術家,這種俗事,沒必要和我比。”
“我算什麼藝術家,頂多算一個入門的鋼琴演奏者罷了。”陶俊如搖著頭。
“在我眼裡,那也是藝術家。”郝冬梅強調著。
“可別這麼誇我,弄得我都以為是真的了。
冬梅姐, 秉義大哥對你真是情深義重, 這麼好的機會都放棄了, 這樣的男人,值得你去愛。”陶俊如讚許著。
“還說我呢。文工團那麼多漂亮小姑娘追求秉昆,他一點不動心,對你不是也一樣?”郝冬梅笑著。
陶俊如點點頭,“是啊,秉昆為了我,同樣放棄了許多。這麼看,老周家的人,真好。”
“當然好了,不好的話,我也不會想著嫁給秉義。對了小陶,明年這個時候,我和秉義就能登記結婚,你和秉昆也一起辦,得了。”
“我……我和你不一樣, 到現在秉昆還沒跟我說結婚的事呢。”陶俊如搖頭道。
“他不跟你說的是有原因的。兵團不像農場,兩年後才能申請結婚。秉義是幹部,得要三年。”
“我知道啊,可他總不跟我提結婚這事,我也不知道他的意思。”陶俊如臉上飄起了紅雲。
“小陶,處這麼長時間你還不知道秉昆的秉性麼?別看他在廣播裡說評書、在舞臺上打快板能說會道的,實際上他很木訥的。有時候,你也應該主動一些,知道麼?”郝冬梅循循善誘道。
“嗯。”陶俊如點點頭。
……
對於,周秉義拒絕了兵團的調令,郝冬梅是甜在心裡。
可有些話,還是要跟周秉義說道說道的。
畢竟這麼大的事,周秉義並沒有徵求自己的決定,令她有些不悅。
於是,她透過電話十萬火急地要見周秉義。
郝冬梅和周秉義為了能夠不受任何人的關注和干擾,選擇了這一片白樺林作為見面地點。
二人之間有了如下談話:
“上次見面不是跟你說了麼,這麼好的機會不能錯過。你可以假意與我分手,等調轉之後,我們再複合。說好的事,你怎麼說變就變。這麼好的機會, 多可惜啊。”
“上一次,我不是一樣沒答應麼?只是你一再堅持,我才說考慮一下的。後來又收到周蓉的來信,陸天在心裡說,無論什麼時候,我不要離開你。再有,道德上有了瑕疵,將來也不會平坦的。”
“陸天的話,你聽。我的話,你就不聽了?”
“不是我聽他的,而是我們想到一起了。”
“就算你們想到一起了,為什麼不徵求一下我的態度就擅自決定了?”
“你說過,他是你親哥。你親哥的話,我當然要聽了。”
……
說到這裡,郝冬梅知道沒必要再抬槓了。
屈指算來,他們的關係已七八年。
初中時冬梅就開始暗暗喜歡上週秉義,那時的周秉義心無旁騖,全部精力集中在學習上。
《輪迴樂園》
高一時郝冬梅主動向周秉義表白了心跡,周秉義也只當那是一種比男女同學之間的友誼更可貴的友誼。
他認為在一位省領導的女兒和一名建築工人的兒子之間,愛情太奢侈了,還是友誼來得更現實一些。
如果他因為郝冬梅的主動而忘乎所以,那麼可能連友誼也很快就成為過眼煙雲。
雖然是一名建築工人的兒子,但高中時的周秉義對自己未來的人生已甚為自信。
他要求自己必須是那麼一種男人——不論時代如何風雲多變,自己在同齡人中都不但要努力爭取出類拔萃,而且還要始終是一個好人。
他確信,這樣的男人肯定會有優秀的女人來愛的。
郝冬梅確確實實愛上了這個好人,而她本人同樣是好人,也足夠的優秀。
這件事過後,兩個人的感情變得更深,深得誰也再離不開誰。
……
光字片,周家。
又過了半個月,周蓉又收到大哥的信。
信裡說,他已經正式拒絕的師團調令,繼續留在建設兵團。
信上還說了一個好訊息,弟弟秉昆要代表建設兵團文工團參加全國巡演。
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