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浪子回頭金不換(第1/3 頁)
聽吳小鵬這樣一說付靜妮也忽然間想起曾經打聽別人說的一件事情,而現在照吳小鵬自己所說不是一個花心的人。以前的確會相信他,而自己私底下偷偷打聽來的訊息則跟他自己所說的完全不同,他確實是一個花心很重的男人。
原來幾年前吳小鵬談了一位某局長的千金大小姐,那姑娘長得也的確漂亮身材也相當的不錯。更何況是父母眼中的心頭肉,捧在手中的掌中寶,卻沒有想到兩人相處都快兩年的時間,最後還是被吳小鵬狠心地拋棄。還聽說到後來吳家同那姑娘家裡就因為那件事情,兩家發動所有的關係相互譴責對方,還差一點大打出手最終成了老死不相往來的份上。後來才傳出真正分手的原因是,那位姑娘曾先後兩次懷孕,都被吳小鵬給欺騙的打掉小孩。可在第三次再懷上吳小鵬的骨肉時,那位姑娘死活不肯再上醫院,後來這件事情終於被她媽發現。在媽問的一清二楚並瞭解到事情的真相後,女方家裡肯定是不會答應吳小鵬的無理要求。父母領著女兒上吳家談判說什麼都不同意打胎,必須儘快結婚以免肚子大了被人發現,到那時承受不了外人未婚先孕的口舌。而更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女人一連三次做了流產,幾乎再無可能有生小孩的可能。在當場吳父母也同意儘快把這門親事給辦了,可怎能想到肇事者的吳小鵬自己竟然不答應這門婚事。把原本很好的一件事情被他給攪黃,到最後姑娘只好帶到肚子嫁到外地去了。難道吳小鵬就沒有一點責任,還口口聲聲說感情不和以到無話可談的地步,那當初就不瞭解這點還走到一起又使的姑娘三次懷孕。這,這種說法又講的過去嗎?唉!簡直就是吃在嘴裡端在手裡瞧著鍋裡,這,這怎麼能行。
其實就在去年還親眼看見他跟一位年輕漂亮的姑娘,走在沿河花園裡面摟摟抱抱,雖然當時是很晚他肯定是沒有看見自己,但是我一眼就能看清楚是他。可怎麼轉眼之間他今天又說談崩了,但可以斷定肯定又是他拋棄了那位姑娘想打燕子的主意。但我不能眼睜睜看著女兒就要大學畢業,而去選擇那個餘力。不是說餘力不好更不是說他會花心,但是他那個家庭條件也就是那個樣子不說什麼,可還有一個常年患病的母親與一個正在上高中的妹妹。而這結婚可是一輩子的大事馬虎不了半點。再加上吳小鵬可是多次在自己的面前說過喜歡燕子,也確實相信他這次是動了真感情。如果女兒能同吳小鵬最後走到在一起也算是件大好事,在心裡也確實希望借這個機會女兒能陪他一起去。兩人之間也只有在一起多相處多瞭解,逐漸才能相互吸引,而最終才可以走到一起。就算萬一兩人今後有什麼矛盾發生,相信吳小鵬也不至於敢把我女兒怎麼樣或者是吃掉。如果到那時真的想拋棄我女兒的話,那我肯定是把這張老臉都不要了,也要跟他來個魚死網破。他可別以為我們平民老百姓家好欺負,如一旦真的鬧起來我們家可什麼都不怕,反而他們家是肯定鬧不起的這一點心中有數。
付靜妮拉著女兒的手輕聲地商量道 : \"燕子,你看,小鵬哥遇到了難事。你能不能,幫忙解決一下,可別搞的他們老同學之間鬧的尷尬可就不好。\"
吳小鵬聽付靜妮這樣一說,滿臉的笑容還沒等王燕表態道 : ″哎呀!付阿姨,就怕表妹她不願…″
沒等吳小鵬說完王燕瞬間不悅地道 : ″媽,你說到哪去了,我無德無能又無姿色,哪有資格去充當他的女朋友出面見老同學。我還是乾脆回家去,你兩個人可不可以再想想其它的辦法解決怎麼樣。但一定要幫我小鵬哥找一位他寸心如意的好姑娘,有那麼好的女朋友陪他去那才有面子,我肯定是不行,拜拜!媽再見,小鵬哥再見。\"話落,轉身就朝門口走去。
付靜妮趕緊上前拉住女兒道 : \"嘿嘿,燕子你別急嘛!媽不是那個意思是你自己多慮了,先坐下來。傻姑娘,媽是看你剛放寒假回來不久,或許還不知道那家的生意確實有多挺跑火,好像是叫什麼半夜雞叫夜宵攤。其實媽早在那家夜宵攤開張後的第三天,而時間比現在還要早點,正好店裡也沒什麼人而外面又在下雨。隔壁溫州髮屋的兩姐妹堅持把我也拖去,沒想到還沒有到那家夜宵攤雨就停了,而當時的顧客確實挺多。真還想不到那些想吃夜宵的人還在外面排隊等,卻不願在邊上那幾家吃,如果不是口味好的話那些人會傻傻的等嗎?品種確實挺多而口味也的確不錯。我也點了兩種不同的夜宵嚐嚐,肚子也吃的飽飽,回家睡了一個好覺到天亮。所以媽的意思就是你陪小鵬哥去一趟也沒什麼,順便也好嚐嚐那店裡獨特的夜宵風味而已。就算做不成男女朋友那種戀人的關係,最起碼可以作為異性的兄妹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