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治安拘留二十天(第2/2 頁)
扯著項陽的手。強行摁了手印。項陽被控制在審訊椅上,身體無法活動。只能任人宰割。
至於反抗,項陽當然能做到,但那就是妨礙公務罪,
是要坐牢的,項陽豈能不知,自己又不是法盲。
緊接著,拘留證,告知訴權書,項陽又被強行按了好幾個手印。
然後被警察押上警車,說是要送去玉泉縣拘留所。
薛所長坐在副駕駛,項陽坐在後排中間,
左右各有一名警察,這是防止項陽跳車,出現意外。
警車行駛在公路上,兩邊綠樹成蔭,一排排向車後方倒去。
項陽面色無比難看,心情糟糕到極點。
第一次做好事,被葉正軍誤會。這一次見義勇為,被拘留。
這社會是怎麼了,難怪好人好事越來越少。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看來多數人的想法是對的。
治安拘留二十天,這意味著自己人生會有汙點,當兵,考公務員都會受到限制。
葉老與自己的賭約,被直接刪除一條。
十年在體制內混到正處級,恐怕已經報廢。
看來,只能把希望寄託在做生意上,但願今後不會再出差錯。
就在這時,薛所長的手機鈴聲響了,他看了一眼。瞬間坐直了身體,
接通電話:“馮局您好!有什麼指示,您吩咐。”
指示個屁!都是你做的好事,我剛剛被馬書記罵了一頓。
你是不是要拘留一個叫項陽的人,我聽說,這個人是見義勇為,
救了學生和教師。三個歹徒手持棍棒行兇,也被他制服。
這樣的好青年,你們不但不表揚,竟然要拘留人家。
你這個所長是怎麼當的?薛永輝同志,我們是人民的警察,
為人民服務是我們的宗旨。誰給你的權利,膽敢胡作非為,以權謀私。
難道你這個所長當夠了嗎?馬上放人,向見義勇為的英雄道歉。把歹徒全部繩之以法。
馮局長非常憤怒!無緣無故被馬書記訓了一頓。
他要找回來,宣洩一下鬱悶的情緒。
聲音很大,車裡的人都聽到了。
薛所長聽完馮局長這番話,嚇得不輕。
回頭看了一眼項陽,心中萬分疑惑,一身地攤貨,這就是一個鄉巴佬!
馬書記怎麼會親自關注此事。看來,這次是自己看走了眼。
想到這裡,薛所長急忙低聲說道:“馮局,嫌疑人是韓鎮長家的公子韓峰,
您認識的,前幾天剛剛一起吃過飯,您還交代我們要照顧。您看?真的要把他抓起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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