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第四次被約束(第1/2 頁)
住手!誰給你們的權力,敢隨便抓人,你們眼裡,還有沒有王法?
楊雪怒視著方強,大聲喝道。
小姑娘,難道,你也想妨礙公務不成?
方所長雙眼微眯,盯著楊雪,他沒敢直接下令。
這丫頭穿的是愛馬仕,很不簡單,自己一定要小心行事,千萬不可魯莽,
萬一踢到鋼板,那就是吃不了兜著走。
方強久經沙場,看人下菜碟的道理,他豈會不懂。
楊雪擋在兩名警察面前,怒目圓瞪,絲毫不準備妥協。
項陽微微搖頭,暗示楊雪不要衝動。楊雪哪裡肯聽,依然不肯罷休,
一把抓住項陽的手,她要美女救英雄。
方強搖搖頭,緩緩說道:“一起帶走,回所裡處理。”
楊雪終於意識到自己衝動,急忙鬆開手,怒道:“好!你們等著,
我給城北區分局譚局長打電話,我就不信,還能沒有地方說理。”
譚局長,聽到這個名字,方強嘴角抽搐一下,
這可是分局一把手,派出所的頂頭上司。
看來,這個女人果然不簡單,一定大有來頭。兩名警察也沒敢繼續動手。
楊雪掏出手機,有點尷尬,譚局長的名片,被她丟在了辦公室,
手機里根本沒有聯絡方式,如何能給局長打電話。
但是,這時候堅決不能慫,便開始假裝撥號碼。
這是自己的關機號,語音提示:“您撥打的電話已經關機。請稍後再撥。”
楊雪黛眉微蹙,繼續撥號,結果還是一樣。
方強淡淡一笑:“虛張聲勢,譚局長的手機,一直24小時保持開機。
你騙不了我。人帶走,回派出所處理。”
兩名警察各控制一人,當然是項陽和張紅霞,
至於楊雪,她已經不敢在阻攔,沒有必要帶她,更何況,警車也拉不下。
劉隊長,一會兒,別忘了去派出所做筆錄,
方強提示一下劉京發,便不再猶豫,轉身上車,拉著警報,快速離去。
公園路派出所,項陽第四次被控制在審訊椅上,
方強點燃一根菸,狠狠的吸了一口,隨即怒道:“項陽,你難道想頑抗到底,
在不如實交代,信不信我把你送進去。”
隨你便,壞事做的越多,你的報應就來的越快。
正義只能是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咱們拭目以待,看誰能笑到最後。
項陽死死的盯著方強,目光無比犀利,絲毫沒有恐懼之意。
啪!方強實在是忍無可忍,他已經怒不可遏。直接扇了項陽一耳光。
隨即罵道:“煞筆,我現在就讓你看看,誰的報應來的快,
老子這就拘留你。到號裡找正義去吧!”
方強轉頭看向一名手下,接著說道:“高義,你去把證人材料整理好,
今晚,我必須親自把他送去拘留所。”
是!方所。高義答應一聲,便轉身出去。
證人?項陽心中疑惑,那對青年男女已經離開,
現場除了自己和楊雪,哪裡還會再有證人。
方強嘴角露出詭異的笑容,他已經交代過劉京發,
找幾個附近攤位的老闆作偽證,一定要把項陽繩之以法。
劉京發果然不負所望,竟然找了四位證人,
張紅霞暴力抗法,項陽是幫兇,事實清楚,證據齊全,不容置疑,
立刻拘留二人,方副所長已經請示過一把手,
鄭所長嫉惡如仇,豈肯讓壞人逍遙法外。
當下決定,張紅霞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一千元,
項陽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百元。他還親自給分局法制大隊打電話,
要求關照,特事特辦,連夜批覆。連夜送人。以免夜長夢多,
公園的好處,他可沒少拿,吃誰的飯向著誰。這個道理,他豈會不懂。
派出所留置室,劉京發溜了進來,值班的民警視而不見。
劉京發膽子大了起來,徑直走到項陽身邊,用手掐了一下項陽的臉,
壞笑說道:“小子,老子早提醒過你,少他媽多管閒事,
你偏不聽,惹火燒身了吧!進去好好改造,下次長點記性,
窮鬼就是窮鬼,老子是你永遠仰望的存在。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