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損害他人財物(第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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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陽的行為,這是故意損壞財物,應該送拘留。你可不能包庇他。”
李所長回頭看向張秘書:“哦!腦袋大果然不白長,有點乾貨。
還知道這是故意損財。但是,被害人沒有要求追究責任,本所長就可以調解。”
聽到這話,張秘書急忙轉頭看向周助理,
目光無比期待:“周助理,你快點跟李所長說,你要追究項陽的法律責任。”
我!我!周助理吞吞吐吐,有些猶豫。
李所長淡淡說道:“周助理,都是鄉幹部,
一個槽子裡吃飯,抬頭不見低頭見,沒有必要鬧那麼僵。”
什麼抬頭不見低頭見,小周,項陽弄壞你電動車的時候,他怎麼沒替你著想。
必須給他點顏色看看,否則,下次他還敢欺負你。張秘書急忙添油加醋。
張秘書,沒有你說的那麼嚴重,是周助理撞的項陽,
是他先有錯在先。這叫事出有因,典型的糾紛案件,這種情況,
公安機關應以調解為主。實在調解不成,才能選擇治安處罰。李所長淡淡說道。
我,我不追究項陽的責任,但他必須賠我一臺新電動車。
周助理終於下了決心,他並不傻,李所長的意思很明顯,
內部糾紛,要以調解為主。自己還不如大氣點,顯得更有格局。
周助理,你的電動車花多少錢買的?李所長問道。
三,三千六百元。周助理本想說實話,結果又臨時加價六百。
李所長看向項陽:“項陽,你什麼意見?”
三千六百元,我可以給他,但他罵我,還誤會我是臨時工,必須向我賠禮道歉。項陽說道。
李所長看向周助理,周助理心中大喜,
這臺破電動車,他騎了兩年多,現在連一千都賣不出去。
項陽竟然同意給他三千六,這可是佔了大便宜。
要知道,他只是一個副助理。平時外撈不多,三千元,能頂他大半月工資。
這可是一筆不小的收入,說兩句軟話又能算什麼,大丈夫就要能屈能伸。
想到這裡,他故作鎮定,緩緩說道:”項陽同志,我不知道你是鄉幹部,
還誤會你是臨時工,是我不對,我給你道歉。對不起!”
項陽點點頭,掏出手機,轉給周助理三千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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