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以後要開連鎖店(第2/2 頁)
。
“楚榆,下次去溫市我請你吃飯。”
楚榆已經把一千多件西裝的分紅給了季開。
“剩下的錢到賬後再匯給你。”
“那都是小事。”
季開瀟灑地揮揮手,火車漸漸駛離站臺,乘務員關門時瞧見楚榆的身影,笑問:“這小同志是你物件?”
季開笑著搖頭,“我哪有這福氣,這姑娘可有能耐了,我高攀不上的。”
季開一走,楚榆就拉著沈珠雨逛建材市場,舒愛國幫她打了貨架,定了掛衣杆,雖說不如後世的精緻,可塗了顏色後,也不算掉檔次。
燈光卻難到她了。
服裝店的射燈很重要,筒燈射燈到九十年代才流行,建材市場買不到,楚榆只能更改方案。
“把燈管埋進吊頂裡做燈帶,長燈帶配合燈泡,再裝幾個歐式吊燈,應該能代替射燈吧?”
沈珠雨聽得一臉懵。
但歐式吊燈她倒見多識廣,她在泉安市唯一的四星級酒店裡推銷過澀情雜誌,那家酒店裡就裝著歐式吊燈,據服務員說還是啥洛可可風格的,但這種吊燈市面上不好買。
她們在德陽的建材市場碰到一盞,老闆極力把燈推銷給她們,好說歹說,可惜楚榆嫌尺寸太小,樣式也不夠豪華。
戴東林聽說她要買吊燈,直樂呵,“怎麼不來找我?”
楚榆抿唇:“你又不是賣燈的,我找你有用嗎?”
“我不賣燈,但我搞走私啊,港城那邊什麼貨買不到?”
楚榆叫他說的一笑,是啊,港城什麼好貨買不到?八十年代的港城,電視、冰箱、烤箱都已普及,房地產行業都發展起來了,更遑論小小的水晶燈?
她笑得戴東林心裡舒坦。
“你把你要的款式畫下來給我,明天老馬要去一趟廣省,我讓他帶著畫,親自去港城幫你買!”
男朋友如此給力,楚榆哪有拒絕的道理?
她又不傻,現成的關係不用,要自己苦哈哈從港城進口水晶燈。
戴東林倒覺得她可以多依賴他,她的問題不是用他太多,而是不肯用啊!你說他一個大好男兒,長得帥,身材棒,滿身火力無處安放,她動動嘴,他就能為她上刀山下火海,可她卻連嘴都不肯動。
幾天沒來找她,她不僅買了房,找了合夥人,還把裝修提上日程了。
戴東林夠雷厲風行的,楚榆比他更有效率,短短一個暑假,她從山關村賣夜明砂的農家女,成長為資產不薄的個體戶店主,還順帶著把書給讀了。
戴東林收到訊息,最近查走私查得緊,真要被查到當典型,哪怕他家裡再有本事,也得蛻一層皮,吃進肚子裡的東西,誰又願意吐出來?他就有了把生意放到明面上的想法,他做事從不與人商量,可他如今有了女朋友,就得考慮對方的感受。
戴東林沉吟道:“你說開電器商行怎麼樣?”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