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被自己不爭氣現實打敗的瘋批(第1/2 頁)
潘仁宥的注意力幾乎全在蘭霄身上,剩下的一點就是用來看路,所以他完全不知道後面發生了什麼。
他只知道,蘭霄突然晃了晃他的手,他鬆開之後就被推了出去。
再然後,砰的一聲響起。
扭頭看去,只見蘭霄踩了什麼一腳,又把那東西踢進了下水道,冰冷的光澤告訴他,那是刀。
回過神來時,便衣警察已經把剛爬起來的男人按倒在地,給他扣上了手銬,而他也走到了蘭霄身邊,死死的扼住了她的手腕。
蘭霄不是會主動動手的人,所以只可能是這個男人想要傷害她:
膽敢傷害她的人都得死!!!
世界意識:如果眼神能殺人的話,這個小偷已經被你殺了無數次了。而且你是不是忘了什麼,就算你沒得逞,你也的確掐過蘭霄的脖子。
潘仁宥:這難道不是你的原因?
作為被抓著的人,蘭霄是最清楚潘仁宥用了多大的力氣的,只比平時重一點,卻掙脫不開:
看看手背上暴起的青筋,就知道他有多努力的在控制自己。
可潘仁宥還能控制自己不傷害蘭霄,卻不能控制自己不傷害小偷,他的眼神就表明了一切。
想刀一個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而潘仁宥也沒想藏。
拽住潘仁宥的衣角,蘭霄放緩聲線:
“他看向我的眼睛裡有精光閃過,很明顯就是看我好欺負,就想抓我做人質。警察叔叔也說了,他是持刀的小偷,本來就有很大的潛在危險性。與其讓我擔心害怕,還不如直接出手讓他失去行動的能力。
那一腳用的力氣有點大,要不是你鞋帶系的緊,我都怕鞋子會飛出去。我踹他踹得腳都疼了,你也不關心我的,光看著他幹嘛?
我們出來是要去超市的,我已經耽誤了一些時間,還是快點走吧?早點買完東西,我們就能早點回只有我們兩個的家了!”
最後狠狠的剜了小偷一眼,潘仁宥就被蘭霄拽走了。
越走越遠,蘭霄聽到的聲音也越來越小。她聽見那個小偷顫抖的聲音響起:
“警察叔叔,我腿軟了。”
然後就是之前高聲告訴群眾的那個便衣:
“那是人家小姑娘的男朋友,不得用眼神刀你?人家男朋友就在旁邊,你也敢鎖定人家,真是不怕人家男朋友暴起把你打一頓的。
要是小姑娘身邊的是母親和奶奶,估計就不只是用眼神射殺你了,你這頭皮都得禿幾塊,臉上也別想有一處好……”
因為在途中遇到了小偷,這次的採購明顯不同於任何一次。
潘仁宥就像是在路上就規劃好了路線,一進超市就直奔推車,目標明確。火速的買完就走,跟執行有時限的任務一樣,沒有任何多餘的動作,全程絲滑無比。 從腦子恢復清醒到回了房子,潘仁宥都扣著蘭霄的手。不是之前的四根手指一手抓,而是十指交叉。這大大的減少了蘭霄的可活動範圍,讓她能去的地方更少了,只能待在潘仁宥身邊。
直到進了門,潘仁宥還算是正常,但當他把沉甸甸的購物袋放下後,蘭霄就明顯感覺到,他要開始發瘋了。
鞋子在開門就換了,蘭霄也是在那個時候脫的襪子。
洗過手,她就回了沙發旁,然後被潘仁宥帶到多人沙發前,再是推倒。蘭霄倒在沙發上,潘仁宥雙手撐在靠包上,虛虛的壓在她身上。
用視線織成的網將眼前人困住:
“出門不到五分鐘,我們就遇到了小偷。外面還是太危險了,你以後不出去了,好嗎?
你喜歡吃的,習慣用的,我都知道,要是缺了,我出去給你買。
我家境很好,就是什麼都不做,只啃老,也完全夠我們這一輩子。而且很多網上兼職,我都會,可以養活我們兩個。
我只是不想再讓你出去,不想再讓你遇到危險,你那個批改作業的兼職,我並不反對。還有你的交友我也不干涉,就是隻能在房子裡聚。
你父母離異,剛好不方便,婚禮就免了吧,只領結婚證好嗎?
我會在微信和qq各發一條官宣的朋友圈和動態,保持置頂並@你,對所有人可見。這樣全世界都知道我結婚了,還知道我的妻子是你。
除了補充物資,我不會外出。”
說完,潘仁宥就直勾勾的看著蘭霄,像是要她給一個回答。
“四月初一的時候,我就已經說過了,小黑屋不可行。就算你可以養活我們,我的學業怎麼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