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沒理由不知道(第1/2 頁)
自己維持了那個狀態一百多年,只要一眼,蘭霄就能認出同類。可能是因為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苦楚,所以蘭霄想溫柔的對待這隻喪屍:
只要他不主動攻擊我,那我就不傷害他。就算要傷害他,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不會殺了他。就算迫不得已要殺了他,我也會給他一種最舒服、最痛快的死法。絕對不會讓他多痛苦一秒。
顯然他沒有想要傷害蘭霄的想法,蘭霄也就任由他在床前站著。甚至還很關切的問了他一句:
“站了這麼久,你不累嗎?”
聽到這句話,喪屍不可置信的看著蘭霄,想要從她臉上找到答案:
“你,不怕我?”
蘭霄笑得沒心沒肺,說出來的話卻很欠揍:
“不怕,我很厲害的。說不定連你也不是我的對手。”
說完,蘭霄才後知後覺的發現他說的是人話,而不是像普通喪屍那樣發出吼叫聲:
“你會說話?!那你還記得自己的名字嗎?”
“記得,我叫馬霄凌,是市一中的學生···不過我已經休學很久了,如果沒有休學的話,我現在應該是讀高三。”
一聽見馬霄凌的名字,蘭霄就想起了馬小跳:
馬小鈴?馬小跳的親戚?話說馬小跳有這個親戚嗎?我也只是看過那本書其中一頁,並不清楚。還是馬小玲?《我和殭屍有個約會》中的女主角?
細細咀嚼之後,蘭霄又品出了是哪三個字,觸及到“霄”字,她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馬霄凌:
會是他嗎?
只可惜馬霄凌穿得很嚴實,脖頸處的面板沒有露出來,所以蘭霄也無從求證:
管他呢,就算是他,也要看他表現,一切就都隨緣吧。
注意到馬霄凌和原主一樣來自市一中,並且還是同屆,蘭霄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以原主的知名度,同一個學校的人沒理由不知道她啊。即使不認得她的模樣,也應該能憑駭人氣場認出她的啊。所以······
“你是初三之前休的學?”
馬霄凌愣了一下,顯然是沒想到蘭霄會突然問自己這個:
“······嗯···我是初二下學期辦理的休學,從初三開始就不在學校裡了。”
“這樣啊···難怪你不認得我,原來是在我出名之前就休學了。”
聽見蘭霄的話,馬霄凌有些疑惑:
“你也是市一中的學生?我不認得你,很奇怪嗎?你在一中很出名?”
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太多了,他又補充了一下:
“自從休學之後,我就很少了解學校的事情了。再加上我讀書的時候不怎麼交朋友,也沒人跟我說,所以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
“我是高三(1)班的蘭霄,整個市裡中學界的風雲人物。至於出名的原因嘛···大概是因為我很能打。”
互相介紹完自己之後,兩人又默契的同時沉默下來。蘭霄是因為不知道要說些什麼了,馬霄凌是因為,他跟著蘭霄的理由有些難以啟齒。咬了咬嘴唇,馬霄凌破罐子破摔般的一股腦都說了出來:
“我······我之所以跟著你···是因為,因為我生病了,而你可能是唯一能夠治好我的存在。因為你是我眼裡唯一的光!”
馬霄凌說話的聲音慢慢變小,最後又堅定起來。說完才發現,自己這樣說好像是在跟蘭霄告白一樣。一想到這才是兩人第一次見面,才剛剛知道彼此的名字,馬霄凌就更不好意思了。臉很快就燒了起來,通紅一片,很是明顯:
我這樣說,她會不會覺得我很隨便?萬一她覺得我是在說謊怎麼辦?她會不會因此討厭我?才剛開始就被討厭了嗎?那我們還有可能嗎?
不對不對!呸呸呸!!想什麼呢!!!我才不是那種第一次見面就想把人家女孩子拐走的人。
悄咪咪的看了蘭霄一眼,思緒又開始盪漾:
不過,她可真好看~有這樣的女孩子當女朋友也不錯,要是能發展成老婆就更好了(*^▽^*)
⊙▽⊙
我剛剛在想什麼?怎麼又想歪了?!
床前的馬霄凌思緒亂成一鍋粥,床上的蘭霄饒有興趣的看著他的臉一點點由青灰色變成紅色:
我臉紅的時候,也是這樣的吧?速度還挺快,這才多久?就從裡到外紅了個透。突然有點理解那些喜歡逗人的人了,因為真的很好玩。
這麼想著,蘭霄一點被告白的窘迫與羞澀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