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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到鎮上吃早餐(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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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的早餐店,空氣中都瀰漫著一股純正的食物氣息。

一個個饅頭都是真材實料,沒有任何食品新增劑,還便宜,四分錢一個。粥都很濃,一碗才一毛錢。

不過這個時候的一塊錢可以買到三十斤青菜,也能買到一斤四兩豬肉。七十年代普通人的平均月工資是三十元,一塊錢大概等於現代的一百五。這麼算起來,能來早餐店吃早餐的,還真不是一般人。

六塊錢一個饅頭,十五塊一碗粥,還真不是一般的貴。

這麼想著,蘭霄突然覺得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包子都變得高階了起來,連忙伸出雙手去接。

她的動作落到蘭鴻福眼裡,卻成了為包子折腰:

小小,只是一頓包子而已,又沒多稀罕。好吧,還是挺貴的,小小上次吃包子還是幾年前的春節。

但是,哥有錢啊!哥可以給你吃!!

蘭鴻福在心中瘋狂吶喊,不理解奶奶為什麼就採納了沈徽的建議。

昨天。

三人進了廚房,在得知事情經過後,蘭奶奶還是想著再讓蘭霄在家待幾天。倒不是想拖延時間,主要是因為這事情沒這麼簡單。原主嬌貴,用的布都是蘭家能力範圍內能拿到的最舒適的。這樣的布雖然穿著舒服,但是卻不耐髒,而且雖然損壞。蘭奶奶和蘭母要想趕製出幾身粗糙點的外衣外褲至少需要幾天的時間。所以才同意沈徽帶著蘭鴻福和蘭霄去鎮上的建議,就是想讓他們買點布。

還有就是,蘭奶奶也想看沈徽為了蘭霄能大方到什麼地步。

蘭鴻福可不僅僅是個讓蘭霄和沈徽去鎮上合理些的工具,他還肩負著記錄沈徽用度的任務。

工具人實錘了。

剛出鍋的包子,熱乎乎的,還冒著滾滾熱氣,看著就燙人。再看蘭霄伸出來的手掌,不僅沒有一點繭子,還白嫩無比。

沈徽可不忍心看得蘭霄一雙小白手變成小紅手。於是一邊繞過她,一邊說:

“這包子燙得很,還是我來吧。”

放好包子,沈徽又拿了雙筷子轉身回去。

看到他的動作,蘭霄只以為他是覺得早點太燙了,想用筷子夾。但是當看到他回來時的狀態,蘭霄就下意識的歪了歪頭:

這是…什麼,操作?

一米七幾的大男人端著手,手裡拿著串滿油條的筷子,正好三根。

蘭鴻福也沒見過這種操作,但他不知道什麼叫做很有生活品質,只覺得沈徽這樣做很拉風:

這是故意做給小小看的嗎?

用筷子串油條,可以防止油條在袋子裡變溫,儲存酥脆。

放在以前,沈徽絕對不會這麼講究,而是直接把油條塞進嘴裡。嘴裡塞不到的就放在袋子裡,提著袋子大步流星,邊走邊吃。可是蘭霄在這裡,他就不覺得這樣做很麻煩了,反而期待蘭霄對他露出崇拜的眼神。

只可惜,崇拜沒有,疑惑倒是有。

疑惑過後,蘭霄又忍不住在心裡給沈徽點了個贊:

聰明!怎麼我就想不到呢?果然還是油條吃的少了,雖然說想到了也不一定用得上。 如果蘭霄寫年代文,就有可能會知道,這種行為不只是沈徽一個人會做出來,過去的精緻阿拉(上海人)都會帶著筷子去買油條。

東西才剛出鍋,正熱乎著,於是蘭霄就從荷包裡掏出了雞蛋。

蘭母知道今天蘭霄要去鎮上,一大早就起來煮了雞蛋。三人是坐拖拉機到鎮上的,這時候,雞蛋還是溫的,正好可以吃。

跟沈徽拉扯一番把雞蛋給了他之後,蘭鴻福就和蘭霄一起默契的敲碎雞蛋。

把雞蛋剝到還剩底部一點蛋殼的時候,蘭霄就把雞蛋送進嘴裡,一口包!其實也沒有,這是家雞蛋,蘭母養了幾年的雞,雞蛋個頭可大了。雖然也不是一口包不下去,但大機率會噎著,所以蘭霄是兩口解決的。

雞蛋表面白嫩光滑,嬌養長大的蘭霄嘴唇是淡粉色的。一白,一粉,對比很是鮮明,蘭霄僅僅只是一個吃雞蛋的動作,就看得沈徽忘記了敲雞蛋。

可能是因為接受了這具與眾不同的身體,所以習慣了別人的注視。又可能是早餐店裡本來就很多目光在自己身上,蘭霄一時間似乎沒察覺到沈徽的異常。

最開始,蘭霄以為是三人的打扮。

三個人裡面,就蘭霄穿得最好,沈徽穿著白襯衫和綠褲子。蘭鴻福穿得很隨意,一看就是個地地道道的農民。

就像是大小姐、小市民和農村青年的組合,確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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