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姐差的不是錢(第2/2 頁)
。”心情一好,孫勇也開起了玩笑。
“我又不賣身,問那幹啥?就是一個關於版權的小問題,我想問下我這首歌賣給你了,那詞曲作者是你的名字還是我的名字?”
“靠!”孫勇頓時怒了,“兄弟,你把我當什麼人了?買你的歌,把創作人改成自己的名字?那特麼跟嫖竊有什麼區別?那是人乾的事嗎?”
“哥,我只是不懂,所以問下,別生氣。”
“哦。”孫勇這才恢復平靜,又幫李春風做了下科普:“兄弟,買你的歌,只是買斷歌曲的使用權,但最終版權還是你的。以後若誰要連署名都給你買斷,你可千萬別答應。除非錢給得到位,比如給你一個億,不賣就是傻子。反正你自己權衡吧,哈哈。”
“好的,我知道了,謝謝哥。”
“客氣啥呀,應該我謝謝你才對。對了,授權協議我工作室有模版,可以直接電子籤。你看是我擬好了發你看,還是你那邊找人弄?”
“這些我不懂,你弄就行了。”
“那行,我等下就發你。對了,你給個賬號給我,我叫財務準備錢,協議簽好了就直接轉你。”
“沒問題。”
“那就下週湘南衛視見面聊,到時我請你吃飯。”
“行,下週見。”
......
電話剛結束通話,眾人還沒從震驚中回過神來,李春風電話又響了。
“喂,茜姐?”
“哈哈,春風弟弟,你寫了好的作品沒忘了姐姐,太感謝了!”
“茜姐覺得這首歌適合你?”
“當然,這首歌太適合我了!你一定要給姐姐,不然我跟你翻臉!”
李春風剛才發了兩首歌出去,一首給孫勇,一首給黃茜。
是做兩手準備,畢竟他們都忙,怕一時沒看到。
且兩首歌都是根據他們的嗓音特點,結合腦袋裡的模板聲音給的。
兩人一看就喜歡上了,毫不意外。
“沒問題,就給茜姐了。”
“版權費要多少?直說吧。”黃茜喜歡直來直去的。
“姐,我也不瞞你,剛剛勇歌找我買了首歌。他報價350萬,我叫他給300萬就行。”
“300萬?”黃茜愣了下,隨即呵呵一笑:“行,那我這首也就300萬,沒問題吧?”
李春風只是個新人,一首原創300萬確實太高。
不過,姐差的不是錢,正是優秀的作品。
這首歌,它值這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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