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原創金曲》第五期開錄(第1/2 頁)
“勇哥,那我現在寫,寫完發過去給你。”
“好,謝了,兄弟。”
兩人都沒提價錢的事。
跟買東西一樣,貨都沒拿出來,都不知道東西好不好,怎麼討價還價?
結束通話電話,李春風將剛才在腦海中浮現出來的一首歌寫了出來。
其實這首歌原唱的嗓音與風格跟孫勇大不一樣。
mV裡那個原唱可比孫勇帥多了。
管他呢,反正現實裡又沒原唱。
自己只管把歌寫出來,怎麼呈現,是孫勇自己的事。
像孫勇這樣的頂尖歌手,無論什麼樣的歌都有能力唱出自己的風格。
只不過,這首歌mV裡有幾個標誌性動作,如果缺失了似乎少了些靈魂。
也罷,好人做到底,也順便將幾個動作錄了個影片。
相信有專業老師的幫助,能幫他把舞蹈編排好。
就算編排不好......關我球事。
歌曲及影片發過去後,繼續開始弄編曲。
大概半個多小時的樣子,電話再次響起。
“兄弟,你這首歌實在是太牛了!”隔著電話,都能感受到孫勇在那頭的興奮勁。
“勇哥喜歡就行。”
“兄弟,大恩不言謝!以後有什麼事需要哥幫助的,一定別跟哥客氣。”
“行,有事我肯定找你。”
“那就說定了!對了,這首歌這麼好,還帶版權一起的話......說實話,我都不知道開什麼價給你好。”
“沒事,勇哥看著給就行。”
孫勇想了下:“兄弟,一千萬,可以不?”
“行。”
一千萬,已經超出李春風預期了。
他原本打算孫勇能出500萬都行。
當然,若孫勇出個低價,也會賣的。
不過下次再找上自己,估計也就只賣他個呵呵了。
這首歌確實還是很不錯,雖然風格略過時了些......哦,不能說過時,應該說經典。
畢竟現在流行的那些,都是些什麼玩意兒?
簡直都沒法聽。
好歌如老酒,歷久彌香,沒有什麼過時一說。
有些歌聽過就忘,有些歌過幾十年再翻出來聽都覺得好聽。
這首歌給出1000萬的價格,孫勇賺回來問題應該不大,不過估計也得一年半載才行。
可見他也是奔著不賺錢去的,畢竟連版權都買了,還想著大賺一筆,他可能也過意不去吧。
1000萬,很快到賬。
並且孫勇還是把稅交完後給他的,李春風純賺1000萬。
不由得感嘆:勇哥還真是個實在人。
以後只要他有需要,並且有適合他的歌曲,一定優先考慮他。
或許孫勇也是抱著這種心思吧。
畢竟隨便出手都是經典,多花點錢加深下感情,即使這單虧了,以後也能輕鬆賺回來。
《只要你過得比我好》,才花了300萬,而業內對銷量預估不會低於3000萬,還不算演唱會之類的收益,不就已經是血賺了嗎?
李春風查了下卡上的餘額,一不小心,都快2000萬了。
(這次寫給黃茜的歌也是老價錢,300萬。當然,跟孫勇買歌的情況不同,黃茜的歌版權在李春風手上。有翻唱、引用之類的就要打錢給李春風了,跟黃茜無關。)
另外,依依工作室還沒分錢給他。
已經發布的那三首歌總銷量都已經破5000萬了。
到時創作分成加上工作室股份,自己分個千把萬應該問題不大。
哎!這錢來得可太快了。
都沒地方花。
愁!
又花了兩個小時時間,終於把編曲全部搞定了。
有了編曲,依依她們練起來就能跟著節奏,效果當然好得多得多。
又在工作室排練了一天後,陶依依、黃佳瑩、田惠雅、陶玥、米婷、李春風一行六人提前兩天抵達湘南。
與馮濤溝透過,電視臺確實是可以提供伴舞的,還是傳媒大學專業的舞蹈團隊。
不過想將舞臺呈現得完美,最好是跟伴舞團隊提前磨合。
所以陶依依就決定乾脆到湘南跟著伴舞一同排練。
另外,也與馮濤說起黃佳瑩與田惠雅一同上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