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楊學山的仕途之路——漫漫求是路結局(第4/5 頁)
社會秩序建設的井井有條,我們自己也是受益者!我們的子孫後代也是受益者。這就好比生活在一個經過整治好的碧水藍天綠草的環境裡,不僅傾人心脾,還會長壽,而生活在天空灰濛濛的汙染嚴重的環境裡,不僅心煩意亂,還容易得病一樣。畢竟我們都要生活在這個社會環境裡。誰也跑不了!所以從自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嚴格按照中央的政策辦事,別亂來,為我們的後代營造一個公正、合理、民主的社會秩序,讓我們的子子孫孫能幸福生活在人人平等的社會里。這就是我為什麼要十多年堅持下去的根本目的。”
……
王副省長邊聽楊學山講,邊頻頻點頭表示同意楊學山的看法。
最後,王副省長向楊學山表態,糾正過去對楊學山不公正的處理,恢復楊學山的正處級待遇。
之後不久,省林地科研院就對楊學山做出了平反和恢復正處級待遇的決定:
中共太行省林地科研院黨組關於為楊學山同志平反的決定:
一九七八年太行縣曾派工作組進駐林地所進行清查工作,將楊學山同志列入清查物件,其職務也由原來所長改任副所長。楊學山同志為此多次向省委及有關部門反映,要求為其落實政策予以平反。一九八二年太行縣委員會作出決定,明確指出“把楊學山同志列入清查物件,免職待調是錯誤的”,“決定予以平反恢復名譽”。一九八三年中共太行省林業局黨組作出決定,同意太行縣委平反決定,並決定為楊學山“恢復正處級職務待遇”。此後楊學山同志仍多次要求省林地科研院再予平反。經院黨組研究,確定同意中共太行縣委員會和中共太行省林業局黨組上述兩項決定。
中共太行省林地科研院黨組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省林地科研院對楊學山做出平反和恢復正處級待遇的決定後不久,人事處找到楊學山,要求楊學山在林地所辦理離休手續。
楊學山問:“離職休養。這是黨和人民政府對解放前革命幹部獻身精神的褒獎。我不是不同意離職休養,關鍵是,現在我什麼職務都沒有,我不能無職無務地在林地所辦理離休手續!這完全不符合黨對解放前領導幹部辦理離職休養的政策!先恢復我是個什麼職務,我再辦理離職休養!”
楊學山話說讓前來催促楊學山在林地所辦理離休手續的人事處長無話以對,只能勸楊學山:“你都奔七十的人了!還不辦理離休!”
楊學山理直氣壯地說:“我就是奔八十歲,沒有明確職務,我也辦理不了離職休養手續!”這些年來,楊學山知道人事處長也是個知情達理的人,也不想為難人事處長,就說,“處長回去向有關領導彙報一下,雖然院裡給我平了反,承認我享受正處級待遇。但沒有明確職務!正處級待遇是個什麼職務?正處級高階工程師還是正處級所長還是正處級辦事人員?這不明不白的,我不能稀裡糊塗地辦理離休手續。而且我最後明確的職務是土壤改良所的副所長。別到時候我在離休手續上籤了字,回來一查對,我最後明確的職務是土壤改良所的副所長,只能按照副所長的副處級的職務離職休養。這與你們恢復我正處級待遇的檔案就不符了。”之後,楊學山又心平氣和地對人事處長說,“你們又不是辦不了,已經有了明確檔案了,按照檔案辦就行了!先明確我的職務,我再辦理離職休養手續!我不向組織提出過分的要求,就按照我曾經的正處級的所長職務離休就行了。我提出這要求有三點合理的根據:一是以前我就是正所長;二是前不久你們白紙黑字在檔案上寫著我以處長的職務去解決合同糾紛;三是你們給我的平反的決定裡明確說,恢復我正處級待遇。”
……
五年以後,也就說,又不明不白地拖了五年多,直到1992年夏天,才正式下了一個檔案,恢復楊學山正處級調研員的明確職務,在人事處辦理離職休養手續。這樣,楊學山恢復職務的事才正式落聽。
跟隨領導來宣佈恢復楊學山職務的命令,同時讓楊學山辦理離休手續的人事處長感慨萬分地對楊學山說:“從1978年到現在整整14年了啊!老楊!你一直堅持著!你的意志太堅忍了!只有你楊學山才能一天一天這樣撐下去!一般人做不到!我從來沒見過你這麼有毅力的人!也從來沒聽說過有你這樣毅力的人!你讓我重新認識了人生!”
楊學山不以為然地說:“我是一名南下幹部,多年的嚴酷鬥爭的現實讓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做成一件事,不克服許許多多困難是不行的。困難是絕對的,沒有困難卻是相對的!遇到困難險阻就畏縮不前打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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