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張發財(第2/2 頁)
毫無關係。”
“多大歲數?什麼體貌特徵?”
田芳搖搖頭:“不知道呢!甚至這個‘張發財’是男是女,都搞不清,沒人見過真正的‘張發財’,大小賭徒,只知道有個‘發財哥’,一直統領本市賭界!”
我點點頭:“沒有完美犯罪,作案必留痕跡,這是當年咱們大學時法醫學教授說的,我深信不疑,我們一定能抓住張發財!”
田芳眼裡綻放出欽佩的光芒:“我就欣賞你這個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勁兒。”
“先別誇我,等破了案再說吧。”
她咯咯一笑,咵地一聲,將手銬戴在了我手上:“走吧!”
我驚呼:“沒必要現在就戴上吧?”
她笑道:“天黑了,沒人看見!你捂著點就行了!當年在大學時,格鬥比賽,我始終制服不了你,現在我得過把癮!”
我無奈地搖搖頭:“報仇來了?”
“走吧!”
我倆鎖了門,下樓,而後穿過巷子,來到車前,彎腰鑽了進去。
半個小時後,來到南湖區派出所。
田芳將我押了進去,對執勤民警說我在街上尋釁滋事,毆打了一名群眾,建議民警給我辦個拘留,以示懲罰。
那個執勤民警還很負責,頗有尺度:“我看看啊,是不是真的需要拘留,我得請示一下領導,這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還是應該謹慎,不到萬不得已……”
我立馬喝道:“你請示個屁啊!有種你就拘留我!”
那民警吃驚地看著我:“行!你小子行!我看不關你幾天,你不知道什麼叫違法犯罪!”
“有種你就關我十天!”
“行!行!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你等著,你等著!”他打電話去了,估計是請示領導了。
田芳瞥了我一眼,差點笑出來。
我“如願”進了拘留所,獲得完美的十五天拘留期,態度惡劣,挑釁警察,買十贈五,頂格處理。
這就意味著,我要比那三個賭徒晚出來五天,田芳說過,可以晚出來,但不能早出來,一切都在計劃之中。
但拘留所裡這麼多房間,我是不是能跟那三個賭徒關在一起,這就不是我能決定的了。
晚上11點,脫光衣服,做完檢查,排除一切危險物品後,領了拘留服、黃馬甲,我被押進了1101室。
裡面果真是三個賭徒,我知道,這是田芳給她領導打電話了,高層運作了。
之前來派出所的路上,田芳在車裡跟我交待了,這三個賭徒,一個叫周國強,29歲,外號“強哥”。
一個叫廖國輝,28歲,外號“蟶子”。
一個叫鄭志才,26歲,外號“小臭”。
三人是拜把兄弟,強哥是老大,蟶子是老二,小臭是老三,三塊料遊手好閒,好吃懶做,總想著一夜暴富,已經被抓進來好幾次了,每次進來,都痛哭流涕,發誓痛改前非,一旦出去,就原形畢露,接著賭。
賭徒,能夠改過自新的,不到萬分之一。
我被管教推進1101室,管教指了指4號鋪位,讓我睡那裡,咣噹一聲,鐵門關上了。
我掃視一眼,房間十幾平,一個大通鋪,綠色被褥,能睡十幾個人,牆邊有一個鐵架子,共三層,最上面一層放飯盆,第二層放牙缸牙刷,第三層放洗臉盆。
通鋪最裡側是個便池,大小便通用。
我進來時,那三塊料已經睡了,開關門,驚醒了他們。
拘留所睡覺都是不關燈的,三個人都露著半個腦袋,將被子蓋在臉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