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小賭場(第1/3 頁)
當天,夜幕降臨,我們來到郊區的一個縣城。
這是強哥最後的殺手鐧,每當他特別缺錢,就會來霽州市郊區,在周邊縣城的小賭場裡逛蕩。
這裡比較安全,沒人認識他。
市裡的一些成規模的賭場,他一般不敢去,生怕被人家抓住,剁了雙手。
據田芳那邊的情報顯示,強哥、小臭和蟶子,之前給張發財的場子當過荷官,也就是發牌手,張發財對他們不錯,給予豐厚報酬。
豐厚到什麼程度呢,按小時計費,一小時1000元。
在2003年,一小時1000元是個什麼概念?普通老百姓一年的收入也就3000元。
他們算是富得流油了。
甚至在張發財的授權下,他們還成立了窩點,組局開賭場。
張發財收取六成的費用。
這屬於以張發財為首的賭博網點,都在張發財的麾下運營。
這種賭場,老百姓和媒體稱之為“地下賭場”,其實在我們公安內部,叫“流動賭場”。
普通人認為“地下賭場”就是在地下室或地窖裡,大錯特錯,“地下賭場”都在地面上,沒有賭徒蠢到在地下室賭博,那樣一旦警察來抓,跑都跑不了。
所以叫“流動賭場”更為貼切,一般會設在廢棄的舊廠房,遊戲廳內部,棋牌室內部。
從表面上看,沒有任何異樣,但只要進去,就會發現裡面燈火通明,煙熏火燎,賭得不亦樂乎。
端掉一個窩點,就會冒出一個窩點,層出不窮。
像電視劇和電影中演的那種金碧輝煌,帶有賭桌、轉盤、漂亮荷官的賭場,極為罕見。
哪得多大的後臺,才敢投入這麼大的資金,明目張膽的搞賭博?
霽州市刑警三支隊曾搗毀過兩個這樣高檔的賭場,賭資和賭具繳獲不少,但關鍵人物一個也沒抓到。
尤其是張發財,這個傳奇式的人物,神龍見首不見尾,壓根不知道他是何方神聖。
一個月前,霽州市警方集中火力打擊賭博,成規模的賭場已掃毀殆盡。
但有一個幽靈,始終穿梭在霽州市上空,它統領全域性,各種小賭局零零散散地又出現了。
這個幽靈,就是張發財。
所以田芳再三跟我強調,本次任務,重中之重就是抓捕張發財!
不抓住他,絕不罷兵。
所以才安排我和強哥、蟶子、小臭在拘留所見面。
賭徒,毫無信義可言,見錢眼開。賭急了眼,連老婆孩子都能押上。
所以,賭徒和賭徒之間,是靠金錢維繫。
強哥、蟶子、小臭作為張發財的線下人物,一度和張發財處得不錯,但後來這三個小子反水了。
因為啥?
錢唄!
本來雙方約定四六分成,後來強子、蟶子、小臭私悶了一部分收入,被張發財發現了,派了二十個打手,把強子的小賭場砸了,保險箱也被搬走了,幸虧三人跑得快,否則至少得打斷腿。
眼看強哥、小臭和蟶子在霽州市賭壇都要混不下去了,正在這個節骨眼上,霽州市警方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禁賭活動,專案專辦,集中力量打擊賭博。
張發財的場子全被抄了,他自身難保,躲了起來,強哥三人才得以死裡逃生。
但在市裡,他們還是不敢公開活動,所以才住到西環郊區,做出退出賭壇的姿態。
其實強哥一直在謀劃東山再起,他認為張發財這次是徹底栽了,以後自己組局開賭場,徹底甩開張發財,自己給自己當老闆,必大發其財。
但沒想到剛從拘留所出來,就被嵐姐的人盯上了,要求還清十萬元債務。
要在以前,十萬元對強哥來說,毛毛雨。
但現在境況不同了,他根本沒有翻身的資本,窮掉腚了。
本來,他被張發財打得抬不起頭,窮得都喝不起粥了,借了嵐姐5萬元高利貸準備翻身,他認為一星期,必能還清。
因為他釣上兩個大魚,一個是眼鏡店的老闆,一個是律師,這兩個人都喜歡賭錢。
普通人不明白,律師還會賭博嗎?法律人士啊!
差矣,那是你對這個行業不瞭解,知法犯法的多了!還有法官呢,還有政府部門的人士呢,賭得更大。
賭這種東西,極具吸引力,它深深地抓了人心的貪婪,一晚上弄個七八萬,讓誰誰心裡不癢癢?
賭贏了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