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魏年畫(第2/2 頁)
媽籌集一筆錢。
命運將我們湊在一起。
一天晚上,下班後,我約魏勇軍吃飯。
飯桌上,我向他攤牌了:“年畫哥,願意跟我乾點事不?”
“你說。”
我說:“我想讓你跟我一起查98年趙喚娟失蹤案。”
魏勇軍一愣:“這個案子歸縣刑警隊了。”
“沒錯,他們有辦案權,但我們可以配合啊。”
“你又憋著什麼壞水呢?”
“沒壞水,我就是想幹點實事!”
他想了想:“這事得跟萬所長請示一下吧?”
我說:“你覺得萬所長是好人還是壞人?”
他下了一跳:“你說什麼呢?萬所長當然是好人啊!”
我說:“‘好’字寫在臉上了?”
“你什麼意思?”
“趙喚娟的案子最初出在他的轄區吧?所有人都知道這案子有貓膩,他卻無動於衷!”
魏勇軍說:“你錯了!這個案子當初之所以能夠刑事立案,全靠萬所長堅持!”
“說說!”
“咱這個地方,人口走失並不罕見,有時一年就有十幾起,一般情況下,都不會作為刑事案件處理,因為大多數人都是自己離家出走的,家庭矛盾,過段時間,她又回來了,甚至有的在外打工,三五年又回來……”
我點點頭:“這我都知道,你撿重要的說!”
“可趙喚娟失蹤案蹊蹺,萬所長當初死咬著不放,堅持刑事立案!也正是因為萬所長堅持,縣刑偵大隊才將這個案子接了手,作為98年我縣重大案件立案偵查。”
我無奈地笑了:“這都2002年了,查出個屁來了?”
“老萬中計了!”
我一驚:“什麼意思?”
“你想想,為什麼一開始刑偵大隊死活不立案,後來又急不可耐地把這個案子拿過去了?”
我說:“拿過去好控制,誰接手了案件,誰就掌握了辦案主動權。”
“對!既然是大案要案,就要層層彙報,層層審批,知會政法委,請示縣委縣政府!甚至要向市局、省廳彙報!程式一繁瑣,就出事了,當初萬所長第一次給犯罪嫌疑人、證人做的訊問筆錄,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份!案子歸了刑偵大隊,反而什麼都沒了!”
我腦袋嗡地一下:“被偷雞了?”
魏勇軍點點頭:“這個案子水太深,你查不起!所以萬所長才不讓你碰它!”
我嘆道:“那你的意思是,咱們就等死唄?就當什麼也沒看見?”
魏勇軍一陣無奈:“我也生氣啊!可自從上次我寫檢舉信那件事,我的心就徹底涼了!”
魏勇軍寫過檢舉信,舉報鐵城鎮派出所某些民警的不良作風,最終被檢舉之人啥事沒有,他差點被開除,幸虧老萬保了他,把他調入道留鎮派出所。
我“啪”地一拍桌子:“來句痛快話!你敢不敢吧?”
他憤然回答:“有什麼不敢的?大不了我捲起鋪蓋捲回家!我是個協警,我怕什麼?你是正式警察,你不怕影響仕途?”
我一笑:“什麼仕途啊!趁著年輕,乾點實事吧,這不正是咱們當初加入警隊的初衷嗎?別等著被歲月磨得沒了稜角,變成老油條!”
“幹了!”
“別激動,‘四大天王’可不好對付,背後的關係先不說,他們可都是練家子,咱倆可別被人家捶死,這年頭,咱倆這兩條賤命加起來,至多值個十幾萬!”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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