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拘留(第1/2 頁)
“到底應該怎麼懲治那什麼‘牛耳’、‘豬耳’的傢伙呢?”這天下班後,坐車去劉玉芬鋼材鋪子的王起,一路上便開始思索起這個問題來。
首先,講理什麼的,肯定不用去想了,那純粹是對牛彈琴,圖費口舌,浪費他的時間和精力而已。
其次,走正規的法律途徑,譬如報警什麼的,也還是算球了。人家牛耳可是“白道黑道通吃”,跟派出所所長都能稱兄道弟,打得火熱的“大人物”,他還去報警,是瘋了還是傻了?
“講理不能講,法律又走不通,看來,那就只有‘江湖事江湖了’,‘美特斯邦威,不走尋常路’了!”坐在車上的王起小聲的自言自語道。
不過,怎麼“江湖事,江湖了”,還是需要仔細的斟酌,考慮!
王起第一個想到的,便是動用他新鮮出爐,費了好大鼻子勁才完善的空氣槍!
如果用空氣槍去打牛耳的黑槍,比如將牛耳的手或者腿給打斷,對王起來說,那絕對是“張飛吃豆芽,小菜一碟”!
遠遠的,在牛耳完全看不見他的地方,他鏡子一開,眼睛朝著牛耳的手或腳“一看”,一個念頭,以空氣槍遠超普通槍械的威力,絕對讓牛耳斷手斷腳!
而且說斷他的左腿,就不會斷他的右腿!
放槍過後,轉身一走,那簡直是詩仙嘴裡的“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何等的瀟灑,何等的快意!
而且還不會留下任何的手尾!
哪怕福爾摩斯降臨,柯南出生,也懷疑不到他的頭上!
乾淨利落,只要遠遠的看到牛耳,一個念頭就能將其“解決之”的想法,讓王起怦然心動,簡直是躍躍欲試。
不過,前後思索了好一陣,王起最終還是放棄了打牛耳黑槍的念頭。
兩個方面的原因讓他選擇了放棄。
首先,他懷疑牛耳的罪惡值不值得需要用“終身殘廢”的代價來償還。而且,說是一槍斷腿,但很可能不止斷腿,很可能一槍斃命!因為大腿上有大動脈,哪怕他使用全鋼穿甲彈,不用能夠變形、翻滾的鉛彈減少對牛耳的傷害,但萬一一槍把大動脈給打斷了,120救援不及時,牛耳也可能因為失血過多而死翹翹!
目前,牛耳的各種可惡,他也是隻聽劉玉芬兩口子的一面之詞,雖然他完全相信劉玉芬和郭大海對牛耳的各種控訴,但是,法官判罪之前,都要給被告一個請律師辯護或者自辯的機會。他現在只聽了劉玉芬兩口子的一面之詞,就要人家終身殘疾,乃至生死,他這個行走在人世間的“生死判官”,也未免太兒戲,太武斷了一點!
而且,就他聽兩口子的控訴和他自己的觀察,牛耳目前,對兩口子採用的仍然是“先禮後兵”,“步步緊逼”的外圍小動作,並沒有對兩人進行明目張膽的巧取豪奪!
至於什麼忘恩負義,恩將仇報,那只是個人道德而已,還上升不到法律懲戒的高度!
其次,對牛耳打黑槍,雖然他可以把自己摘得乾乾淨淨,不給警方留一絲嫌疑。
但是,槍擊事件在嚴厲禁槍的華夏絕對是大案要案!他一開槍,沒傷人倒也罷了,一旦傷人,絕對會引起上面的高度重視,成立專案組,限期破案之類的步驟將接踵而至,儘管再怎麼“限期破案”最後也肯定破不了案,但他得防辦案的刑警們在上面的壓力,或某些錢權交易,警匪勾結之下狗急跳牆,故意整冤假錯案!
而冤假錯案的第一嫌疑人,肯定會掉在有利益衝突的劉玉芬兩口子的頭上!
現在這社會,不是你沒罪就真的沒罪,屈打成招,冤假錯案多了去了。只要去翻新聞,不說什麼天天有,幾乎每個月都有,然後給白白坐了十幾二十年牢的人平反,進行國家賠償。
但又有什麼用呢?
關你二十年,給你兩百萬你幹不幹?
莫說兩百萬,兩個億王起都不得幹!
對他來說,自由無價!
基於這兩個理由,王起最終還是放棄了打牛耳黑槍的想法。
不能打黑槍,王起就只有用其他的辦法了。
又能很好的整人,同時又不會對目標造成太大傷害的方法,當然是使用王起的“空間盅”,在牛耳的腎臟,膽囊或者輸尿管內給他種兩顆能夠把牛耳痛得死去活來,懷疑人生的“結石”,讓牛耳上手術檯被醫生開刀取石,住一段時間的院,當一段時間脆弱的病人,讓他親自體驗一下生命的可貴,錢財的虛無,壞事做多了終將遭到報應,他即使不痛改前非,意識到自己以前的不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