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其他小說 > 冥冥的註定 > 第10章 將會是個新的挑戰

第10章 將會是個新的挑戰(第4/6 頁)

目錄
最新其他小說小說: 邪魅總裁,玩親親!渣攻拒絕火葬場我在追你末日重生:我選擇拯救世界終章[迴響]我當兒子校友,影帝來湊什麼熱鬧娛樂圈知名死對頭誰懂,被漂亮室友的女裝撩瘋了大相師南山祖墳穿越廢土世界卻覺醒了18禁系統(末世npH)身為真千金的我有六個不太熟的哥哥三月杏(1v1H)甜瘋!小白臉是真大佬,天天摁頭吻!放棄當校草舔狗後,和京爺HE了嫡女迫嫁後,病秧子王爺氣活了【先婚後愛】嫁給鰥夫她幸福了樂園工資三百塊,眾詭乾得很愉快我以邪棺鎮百鬼漁村小雪

去美國可以讓她接觸到更先進的演藝理念和更廣闊的舞臺,對她的專業發展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她不想錯過這個可以提升自己的機會,她渴望在演藝事業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同時,林媛也明白,這個決定意味著她要暫時離開沈嚴,離開她熟悉的生活環境。但她相信,他們之間的感情足夠深厚,能夠經受住距離的考驗。沈嚴的支援和鼓勵也給了她很大的勇氣,讓她有信心去面對未知的挑戰。

在做出決定後,林媛第一時間找到了沈嚴。她緊緊地握住沈嚴的手,眼中閃爍著堅定的光芒。“嚴哥哥,我決定去美國了。我知道這會很辛苦,也會面臨很多困難,但我想為了我們的未來努力一把。我相信我們一定可以克服距離的障礙,一起走向更好的未來。”

沈嚴看著林媛,眼中滿是欣慰和驕傲。他緊緊地擁抱住林媛,說道:“寶貝,我為你感到驕傲。你勇敢地做出了這個決定,我相信你一定會成功的。我會一直在你身邊支援你,等你回來。”

林媛和沈嚴緊緊相擁,他們心中充滿了對未來的期待和信心。雖然前方的道路充滿了未知,但他們相信,只要他們彼此相愛,相互支援,就一定能夠克服一切困難,實現自己的夢想。

林媛在做出去美國發展的決定後,心情既興奮又緊張。她迫不及待地將這個訊息告訴了爸爸媽媽,以及公公婆婆。親人們在得知這個訊息後,雖然心中有些不捨,但都表示理解和支援。他們為林媛感到驕傲,同時也叮囑她要照顧好自己,努力追求自己的夢想。

林媛也將這個決定告訴了她的三個親閨蜜——珊珊、思思和許豔。當珊珊聽到這個訊息時,眼中閃過一絲擔憂。她特地提醒林媛:“媛媛,你可別忘記了你的初戀也在美國。”林媛微微一愣,心中湧起一股複雜的情緒。她知道珊珊是在擔心她,擔心她會因為過去的感情而受到影響。

林媛輕輕地笑了笑,說道:“放心吧,珊珊。我已經放下了過去,現在的我只想著如何在演藝事業上取得更大的成就。而且,我有沈嚴,他是我最堅實的後盾。”

思思和許豔也紛紛為林媛送上祝福。思思說道:“媛媛,你一定要加油哦!我們相信你一定會在美國闖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地。”許豔則緊緊地擁抱了林媛,說道:“無論你在哪裡,我們都是你最好的閨蜜。記得常聯絡,我們會一直支援你的。”

林媛感動地看著她的閨蜜們,心中充滿了溫暖和力量。她知道,無論前方的道路有多麼艱難,她都不是一個人在戰鬥。有親人們的支援,有閨蜜們的祝福,還有沈嚴的愛,她一定能夠勇敢地面對一切挑戰,實現自己的夢想。

林媛將去美國發展的決定告訴閨蜜們後,大家相約進行了一場群影片聊天。

思思率先開口,她滿臉笑容地說:“媛媛,你太勇敢了!去美國發展,那可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但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你一直都那麼優秀,那麼努力,這次一定會在更大的舞臺上綻放光彩。等你成了國際大明星,可別忘了我們哦。加油,我們永遠支援你!”

許豔接著說道:“媛媛,去美國後一定要好好照顧自己。那裡人生地不熟的,遇到困難別一個人扛著,記得隨時找我們。你一直都是我們的驕傲,大膽地去追逐你的夢想吧。我相信你會在演藝事業上取得非凡的成就,等你凱旋歸來,我們再好好慶祝。”

珊珊最後說道:“媛媛,雖然我有點擔心你,但我也為你感到高興。你有勇氣去追求自己的夢想,真的很棒。就像她們說的,一定要照顧好自己,還有,別被過去的人和事影響。我們會在這裡等你回來,加油!”林媛看著影片裡的閨蜜們,眼眶溼潤,心中滿是感動與溫暖。

離開中國的前一天晚上,整個城市都沉浸在一種寧靜而又略帶憂傷的氛圍中。而在沈嚴和林媛的房間裡,卻瀰漫著濃濃的愛意與眷戀。

沈嚴和林媛這對小夫妻躺在床上,柔和的燈光灑在他們身上,勾勒出溫馨的畫面。沈嚴溫柔地凝視著林媛,眼中滿是深情與不捨。他輕輕伸出手,撫摸著林媛的臉頰,那細膩的觸感讓他心中湧起無盡的柔情。

林媛微微閉上眼睛,感受著沈嚴的撫摸,臉上露出幸福的笑容。她輕輕靠在沈嚴的懷裡,聆聽著他的心跳聲,那有力的節奏彷彿在訴說著他們之間深厚的感情。

沈嚴低下頭,輕輕地吻上林媛的額頭,如同羽毛般輕柔。林媛睜開眼睛,看著沈嚴,眼中閃爍著淚光。他們的眼神交匯在一起,彷彿在訴說著彼此的思念和眷戀。

接著,沈嚴緩緩地將林媛擁入懷中,他們的身體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安然入睡(BDSM)黑梅糖一心打排球的我,被迫成了萬人迷沙漠有海流放三千里:我擁兵百萬,讓我交權?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