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掃黑除惡(求收藏求推薦求打賞)(第2/3 頁)
能給力一次,把這幫渣子們抓起來判個三五年?”點贊122,點踩12689
網友咆哮光環:“回覆樓上,足協是個行業協會,既不是司法機關,也不是審判機關,麻煩你回家讀點書再發帖好嗎?現在小學生都這麼閒了嗎?”點贊75436,點踩1156
“樓上的,你說誰是小學生呢?我看你和天橋火焰那群流氓是一夥的,老子發帖的時候你還是液體呢!”點贊32411,點踩54321
“樓上的,你嘴裡吃大糞了嗎?張嘴就噴糞,早知道你素質這麼差,我就該把你射到牆上”點贊75986,點踩1269
……
就在足協還在緊鑼密鼓的組織調查的時候,公”安機關更快做出了反應。
本來衝突爆發後,派出所把涉事的雙方都給帶了回去,做了筆錄之後,並沒有採取強制措施,而是讓涉事雙方先回去等通知,待進一步調查之後在做處理。
畢竟,一方面雙方涉事人數太多,幾乎是兩隻球隊“全民參與”,還不包括後來闖進球場的那一大群天橋火焰的球迷,臨時羈押點“接待能力”有限,招呼不了這麼多人,在事件沒調查清楚前又沒法直接辦拘留手續。
另一方面,長期以來民間一直有一個傳統,就是把球場上的暴力衝突當作是體育比賽的一部分,把球場暴力同惡意犯規劃等號,認為這屬於裁判的工作範疇。同樣的情節,如果是在日常生活裡都夠得上行拘了,但若是發生在球場上,往往就是一頓批評教育了事。
在這種思想主導下,天橋火焰的行兇者們“理所應當”的被放了回去。
大家也都習以為常了,在綠茵場上打架,能算是打架嗎?頂多算是身體對抗的比較激烈吧!
可是這一次形勢卻不一樣了,在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面前,公“安機關反應十分迅速,據說,高層領導定了調子,指出綠茵場不應是法外之地,應與當前開展的掃黑除惡鬥爭結合起來,徹底打擊球場暴力行為,維護良好的社會生活秩序。
《刑法》中對惡勢力組織的定義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從這個定義上,把天橋火焰這群球痞惡霸定義成惡勢力組織,真是一點也沒冤枉他們!
沒過兩天,參與暴力行為的天橋火焰球員們又都被連夜“請”回了公“安局,這次待遇也提升了,沒回派出所,直接去了公安分局。
至於甄別是誰參與了暴力行為,也很好區分,網上的影片都擺在那裡,按圖索驥,挨個抓人就行!
網友們對公安部門的雷霆行動大為讚賞,紛紛點贊,有媒體甚至將這次行動與2009年足壇掃黑風暴相提並論,將其稱為綠茵除惡行動。
在“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原則要求下,全國各地有關部門,都將整治業餘球場黑惡勢力及暴力行為列為當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一項重要內容。
在有關部門的強勢介入和嚴厲打擊下,一時間,全國各地業餘球場上風清氣正,大哥球隊紛紛解散,球痞球霸蕩然無存。
別說球場暴力衝突了,就連普通的犯規之後,都是立馬向對手道歉。一場業餘比賽下來,到處響起的都是“對不起”“沒關係”“謝謝您”“不客氣”等各種敬語,業餘球場變成了弘揚尊老愛幼、兄友弟恭、禮讓他人等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世外桃源!
公”安部門出手,徹底為該事件定了性。後知後覺的足協也終於完成了調查工作,並最終做出了處罰決定。一貫因處罰力度寬鬆軟而被人詬病的足協,居然也難得的硬氣了一回,以“殺無赦、斬立決”的姿態,出臺了堪稱史上最重罰單:
一、取消天橋火焰足球隊的註冊資格,禁止其參加所有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官方賽事。
二、對參與毆打他人的俱樂部官員、教練員、運動員全部無限期禁賽。
三、沒收天橋火焰隊參賽保證金,並罰款人民幣20萬元。
四、魯東賽區足協盃決賽比分作廢,判天橋火焰隊0:3告負。
同時,希望各俱樂部從維護中國足球形象的角度出發,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和俱樂部官員的管理教育,狠抓賽風賽季,堅守道德底線,不斷提高規則意識、道德意識、法律意識,以此為戒,弘揚足球正氣,維護賽場公平秩序……
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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