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我真是連漪男朋友(第3/3 頁)
作不快不慢。
而等到這個壯漢出門之後,他動作飛快,拿起筆飛快在紙上寫了一段話,然後遞給桃子道:“桃子姐,你從後面出去,根據這上面的地址,把這個紙條交給李中天,儘量快一些!”
蘇桃接過紙條後,立刻脫掉高跟鞋,換上了運動鞋道:“我知道。”
然後她快速從後門離開了。
區飛飛道:“小老闆,會有危險嗎?”
黃煙兒道:“法制社會,他不敢怎麼樣吧。”
林逍道:“你們都回各自的房間,不要出來。”
………………
接著,林逍走出了辦公樓。
一輛雅閣停在下面,就是地頭蛇吳遠。
“上車聊聊。”吳遠朝著林逍道。
“好。”林逍上了汽車。
車子朝著前面行駛而去。
一路上,吳遠都沒有說話,氣氛顯得有些凝重。
大約幾分鐘後,汽車停了下來,這是一個住宅區。
“嘩啦啦……”捲簾門被拉開,裡面是一個遊戲機室。
吳遠上前朝著林逍道:“進來說說話。”
兩人來到遊戲機後面的一個房間內。
“砰!”防盜門猛地一關。
吳遠道:“你叫林逍是吧,臨山一中的學生。”
“你和連書記根本沒有任何關係,你只是一個農村的窮小子,你公開追求連書記的閨女鬧了大笑話,還被學校處分了。”
當時籤合同的時候,是需要寫身份證號的,稍有門路的人可以輕易查到資訊。
“那天你騙了我,也騙了許飛虹。那個房子是我先看中的,你從中插一槓子搶走了。”
“但我還是想要交你這個朋友,你把b13棟那個房子轉讓給我,你已經交了半年房租是吧,一共三萬六千塊,我折算兩萬塊給你,你雖然損失一萬多塊,但交了我這個朋友,其實不吃虧。”
“當然如果你拒絕了我,那就是看不起我,那我就很不高興,後果就有點嚴重了。”
“這是轉讓合同,要是沒有問題,你就在上面簽字吧。”吳遠重重把鋼筆拍在桌面上。
林逍稍稍羞赧道:“吳老闆,我其實沒有撒謊,我雖然不是連書記親戚,但……我是他女兒的男朋友。”
吳遠冷笑道:“白日做夢,你以為我會相信?”
……………
與此同時!
外面的一個公共電話亭內。
李中天非常緊張,不斷地背誦著紙條上的對白,整整練了不知道多少遍。
然後插入ic卡,撥通了一個手機號碼。
“你是誰?”對面傳來了清脆的聲音。
李中天微微顫抖道:“連漪,我是李中天。”
連漪:“李中天?你為什麼會給我打電話?”
李中天:“我要向你告狀,林逍他又開始墮落了,每天晚上都跑出去上網,有時候還通宵。”
“剛才他又要去網咖通宵了,我怎麼勸都不聽,還和我大吵了一架。”
“我實在沒有辦法了,才和你打電話,我們不能看著他自我放棄啊。”
“你給他打個電話,讓他回來好不好?他的手機號嗎是……”
…………
注:第二更送上,今天依舊七千字更新,恩公還有票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