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斬立決(第1/2 頁)
官家笑了一陣,問道:“朕已經命人拿下了遼國使臣團中打死百姓的兇手,懷德對此事怎麼看?”
“臣也覺得應當嚴懲,遼國使臣態度堅決,堅持要以大宋此時的糧價,把贈幣折算成糧食。嚴懲兇手,也能殺一殺遼國使臣的氣焰,為接下來的談判爭取主動。”韓章沉吟道。
“嗯。”官家點了點頭,沉吟了一會,說道:“人被抓了後,遼國使臣和鴻臚寺卿說了,想要求見朕,朕沒功夫見他們,你去跑一趟,安撫安撫。”
“是!”韓章應道。
……
榮顯奉命去鴻臚寺拿人,得的是官家旨意,可不像曹家兄弟那樣膽子小,有了趙興給的令牌也只敢調一都百人,遼國使臣態度強硬一點,就不知道怎麼辦了。
他直接調動一營五百人,來到了鴻臚寺,讓遼國使臣交出兇手。
遼國和宋國之間,遼國一直處於強勢一方,本就看不起宋人。
加上之前曹家兄弟了來了後,遼國使臣派護衛阻止,對方就不知道怎麼辦好了。
榮顯帶的人雖多,但是在他看來也不過是虛張聲勢罷了,並不在意,直接帶著護衛和禁軍對峙了起來。
然而榮顯可不是曹家兄弟,他得到的可是官家的命令,見遼國使臣不交人,還帶人和他對峙,揮了揮手,身後的兵馬直接張弓搭箭矢對著遼國使臣團的人。
遼國使臣此時有些慌了,他們雖然有護衛,但是隻有兩百人罷了,卻都是騎兵,如今戰馬都還在馬廄中呢。
而且他們沒有弓弩,此時若是打起來,哪裡是對手。
就算打的過有怎麼樣,這裡可是汴京,城內城外有數十萬兵馬,他就兩百人有屁用。
不過他還是覺得宋人只是嚇唬他,不敢動手。
榮顯也不廢話,從身後一個士卒手裡拿過弓箭,射傷了一個遼國士卒,冷冷道:“我再說一遍,把兇手交出來,我奉的是官家的命令,若是不交人,以包庇罪論處,全部拿下!”
遼國使臣看出了榮顯的堅決,遲疑了一會,還是把人交了出去。
榮顯命人把兇手帶上,帶人離開了鴻臚寺,命令士卒回宮,帶著一小隊人押著兇手去了開封府衙。
陳廷文在趙興被召回宮,心裡就明白想處置那個兇手怕是不可能了。
親自出面安撫了百姓,然而卻沒有用。
正焦頭爛額的時候,榮顯押著兇手來了,把人交給他後,並告訴他,官家的意思是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陳廷文聞言不僅沒有高興,反而更加頭疼了起來。
其實宋朝的律法比很多朝代都要寬鬆許多,這個寬鬆不僅僅表現在文官身上。
一般來說,不是故意殺人,只是失手打死,並不會判死刑,基本都是刺配流放。
遼國人雖然打死了大宋百姓,但是拋開身份來說,單從這件事的本質來說,打人的只是下手重一點,並沒有真想打死對方,而被打的也沒當場死亡。
若是兩方都是大宋百姓,只能判個刺配流放。
然而他若是這麼判,死者家屬和百姓們肯定不願意。
要是判遼國兇手死刑,遼國使臣那邊又豈會願意?
最主要的是陳廷文不知道官家到底是什麼意思。
若是官家真想處置遼國兇手,給百姓一個交代,之前為什麼要召走皇子呢?
要說不是,卻又把兇手給他送來了。
然而百姓們卻不會去想這些,榮顯把人送過來的時候,不少人都看到了。
群情激憤,要求嚴懲兇手。
陳廷文現在是左右為難,不敢輕易做出決定,只能好言安撫百姓。
說是要審理後,才能審判,讓百姓先不要著急。
暫時穩住百姓後,陳廷文寫了道摺子,命人送去宮裡,請示官家該如何決斷。
官家看到摺子後,沒有批覆,而是讓人送到了趙興手裡。
趙興看完,批覆了一個殺,讓太監拿了回去。
官家看了什麼都沒說,只是命人把摺子送還給了陳廷文。
陳廷文看到那個殺字,就知道不是官家寫的,但是既然摺子被送了回來,這就說明官家同意了。
因此他也沒有什麼好猶豫的,直接判了斬立決,於次日午時行刑。
古代出於人道,一般死刑都是秋後執行。
只有對於一些情節惡劣才會判處斬立決。
陳廷文清楚,兇手是遼國人,拖的越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