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落魄鳳凰不如雞(第1/3 頁)
史書傑和於如嫣是真愛,可是他感覺在於如嫣這裡得到的情緒價值不高。
於如嫣是個獨生女,爸媽都是職工。她從小富里生富里養,衣服穿戴,化妝品不能說是最好的,反正你讓她節儉度日她做不到。一件衣服穿一季明年肯定不穿了。史書傑從媽媽那裡聽到的: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的說法在媳婦這裡行不通。
他一個農村飛出來的金鳳凰,落在了高枝上,落魄的鳳凰不如雞。於如嫣應該找褚弘彥那樣的,說好的不在乎錢財,只要人好,我願意陪你吃苦受罪。可是過日子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吾不能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鄉里小人邪。”那是陶淵明,人們說的世外桃源只是夢想。人不能活在夢裡,現實就是柴米油鹽,雞飛狗跳一地雞毛。
史書傑愛於如嫣,愛她的善良,愛她的漂亮,愛她的純真,愛她的以夫為天,只要你愛我,我便為你洗手做羹湯。
可是現實是他不能讓她過上她在孃家享受的生活!他愧疚,他覺得在她面前很無能。他想擁有褚弘彥家那樣多的財富,大手一揮,讓自己心愛的女人享受女人應該享受的。可是他無能為力!他因而感到焦慮不安。他看到嶽鳳鳴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他心動,他想靠近嶽鳳鳴,看看能不能找到門道掙點錢,讓他在他心愛的女人面前抬起頭來,讓他心愛的女人仰視他,敬重他,更加愛他。
史書傑娶了於如嫣,在他人眼裡是麻雀飛上枝頭變鳳凰。可是有誰知道他的苦衷。
因為他出身農村,家庭條件不好,岳父岳母表面關心他,疼愛他,拿他視如己出,可是背地裡防著他,鄙視他,埋怨他。
岳父母從來不把自己家裡的錢交給於如嫣,經濟上幾乎不幫他們,讓他們自己掙了工資自己花。過年過節也不收他們的錢財,玩什麼“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腦白金”那一套,送錢不要保健品還是留下的。說什麼你們都買來了,不吃瞎了。丈母孃收禮的指揮大棒子擺那裡,買保健品花的錢比他回次家買大魚大肉的錢多多了。
岳父母兩個工齡長,工資高,家底厚。於如嫣的爺爺是建國前的老工人,不僅給他們留下了房子,還給他們積累了存款。老人一走,岳父母搬到於如嫣奶奶爺爺留下的房子裡去,把自己的房子留給了他們小兩口。岳父母覺得他們有房子有車子有工資,生活應該過得去。所以本著節儉的原則,他們有錢存銀行,給閨女留著,即使兩人以後如果離婚了,到時候存摺上的錢是女兒的個人財產,你一個窮小子該滾哪去滾哪去,房子不是你的,車子貸款買的,兒子是我們閨女的,是從女兒肚子裡爬出來的,帶著你的褲衩,有多遠滾多遠。這就是岳父母的精明之處做人之道,提防女婿,絕不讓女兒吃了虧。
史書傑在幹部科當一個小科員,年年評不上個先進。別說晉升了,不降就好。拿那點死工資,不能給女兒買她想吃的,想玩的,想穿的。於如嫣願意跟著他吃苦受罪,可是岳父母看到女兒整天精打細算,節衣縮食,他們心疼,他們覺得女婿不能給女兒帶來優渥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他。王寶釧寒窯十八年,她父母家明明富有,為什麼和女兒斷絕關係,為什麼不幫幫他們,還讓自己女兒受罪?因為他們恨其不爭,他們看不起讓女兒受苦的薛平貴。於如嫣嫁給一無所有的史書傑,他們那種怒其不爭的心理是存在的。史書傑有自知之明,每當月末,於如嫣父母琢磨女兒家快斷米了,捨不得買魚買肉買水果了,便做了好吃的好喝的,叫他們一家三口去打牙祭,他找藉口不去,他拉不下那個臉在岳父母家大吃大喝以解饞蟲。他覺得那樣岳母表面會說多吃點,可是鄙夷在心裡滋生蔓延,讓岳母眼睛裡長出鉤子,鉤出他的心來蹂躪一番。他可能太敏感了,在岳父母家,他的自尊碎了一地。
史書傑與其說娶了於如嫣,不如說他是倒插門嫁給了她。剛結婚還好,兩個人卿卿我我蜜裡調油。可是生了兒子天就變了。岳母退了休,有時間有精力看孩子。可是岳母一句:“我可不能給親家爭寵,和下一輩親近的事讓給親家。”
沒辦法,自家父親來這裡看孩子。兩室一廳的小房子,這屋裡咳嗽一聲震得那屋抖三抖。老父親和兒媳婦住在一起不方便,父親上個廁所跑到球場的公廁去,他怕衝馬桶時的咕嚕聲嚇著兒媳婦,他蹲坑時時間長了心慌,怕臭氣燻著兒媳婦。
有一次,爸爸吃剩飯菜吃壞了肚子,跑球場跑到半路拉在褲子裡。一褲子稀屎臭氣熏天。爸爸捨不得把帶屎的褲子丟掉,跑回家裡洗褲子,那個臭味繞樑三天,噁心得於如嫣抱著孩子回了孃家。從此。爸爸含淚回家,再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