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特殊的禮單(第2/2 頁)
語。
等了一會兒,雲鈺珂開口打破沉默。
“孫縣令,既然……此物沒有什麼大用,不知,能否將這個冊子給我,讓我帶回去研究?”
孫縣令搖搖頭,“雲老闆,我雖然尊敬您,也相信您的判斷,只不過此物還是個證物,在沒有明確這些物件是什麼情況的時候,本縣實在是不能讓您把此物拿走。規則所在,還請諒解。”
雲鈺珂知道其中的道理,所以也不再糾纏。只能將這份禮單還了回去。
此間事畢,雲鈺珂將自己收養女兒的事情告訴縣令,並且從懷裡掏出來先前從平陽縣拿回來的身份文書。
孫縣令到也算是樂見其成,很快交代下面人給雲輕錦辦理戶籍資訊。
辦完此事,雲鈺珂也算是解決了一定的難題。
之所以要把雲輕錦的戶籍資訊完全落實到位,主要還是想從官府的身份檔案上給孩子一個明確的交代。
既然這孩子的家人嫌棄這個孩子,甚至想要除之而後快,那自己就要從這些最正常、最官方的路徑上,阻斷黑心父母的黑手。
平陽縣給出的收養文書上,只寫了孩子是孤兒,沒有其他任何資訊。而新安城這邊的戶籍資訊上也沒有太多破綻。
雲老闆撿了個女兒而已,外人看來不過如此罷了。
當然,雖然雲輕錦的身份已經解決,但云鈺珂還是更關心“同毓興”商號的情況。畢竟身邊的這位雲晨姑娘,是當年同毓興商號、閆東家的長女——閆露娘,機緣巧合躲過了抄家的劫難,故而隱姓埋名,跟著雲鈺珂生活。
而護院吳大叔,雖然對外說的是當年曾經是鏢師,但其實當年曾經是閆東家自家養的鏢師。事發時,吳大叔當時正替閆東家和夫人給閆露娘送銀票,也因此多過一劫。
嗯,應該說,當年要不是雲鈺珂攔著,吳大叔可能直接提刀返回閆家去劫法場了。
出了縣衙的門,三人終於有時間好好討論。
“晨晨,剛才那份禮單,你真沒發現什麼特殊的情況?”雲鈺珂低聲詢問。
元晨搖搖頭,“那份禮單不是我父親寫的,筆跡我實在是不認識。說實話,我想不到父母當年有什麼理由、或者要給誰送那麼多禮物。”
“那就奇了,風狼寨一個山寨,怎麼會有這種東西?那些命婦專用的首飾更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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