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這不是演習(第1/2 頁)
肖秉義被保密局潛伏特務追殺前,正在南京某橋監獄勞動改造。
他因逃跑,以及當事人指控嫖娼,被接管警署的軍管會勞動教養。
那段時間,他不修邊幅,精神頹廢、絕望。背也弓了,一米八的個頭矮了不少。
漂亮的二八分,已成狗爬子頭。燈籠眼暗淡無光,大門牙是否影響形象,也無所謂了。
當然,牛脾氣一點都沒改。
他每天勞動結束,必須給監獄領導交書面思想彙報。
為省事,他一氣寫了十幾張。
開頭格式自創,內容基本相同。收工後抽一張,填上當天日期了事。
一、彙報人: 肖秉義(字:斯人)。
二、性別和出生年月日: 男,民國十三年五月十七日生人。
三、文化程度: 中央警官學校正科畢業(因思想泛紅,畢業證被校方扣發)。
四、個人婚姻狀況: 未婚(未婚妻在路上)。
五、家庭成員、職業: 父親:肖有財(警察,被鬼子開除)。
母親:楊 玲(家庭婦女,兼小學代課教師)。
六、家庭住址: 南京郊區橫南鎮街上(沒有編號,問一下就知道)。
七、解放前職業: 南京市南區警署警察(152天,差半天)。
八、就職前職業: 撿垃圾(現在稱環衛工人)。
九、勞教前職務: 警察小組長(探長辦公室沒來得及坐進去)。
十、曾任職務: 南京城垃圾界“西南王”(相當於現在政府副區長級別)。
……
保密局潛伏特務對他下達追殺令,都認為他幹了一件大逆不道的事。
那天是南京解放第24天:1949年5月17日。也是他24歲生日。
一大早,他被接回已更名南京市南區公安分局操場。
南區公安分局長朱大明冒雨宣佈,結束了他二十多天的勞動教養。
準確的說,是為他平反昭雪。
這就意味著,他還有被解放軍留用之可能。
他太需要這個崗位了。
不只為拿薪水養家、還債,更為實現從小神往的“神探夢”。
豈料,中午一頓酒,下午參加了一場“實彈演習”,夢隔千里了。
他清晰的記得,那天上午辰時,南京地區下起了毛毛細雨。
進入午時,因急於回家接受父母的生日祝福,順便給分別二十多天的父母報平安。
他回宿舍,換下溼透了的衣服,發現褲兜有紙條。
原來是,失蹤近一個月的原南區警署署長、保密局上校褚鷹,約他去餐館面敘。
紙條背面還有特注:如沒工夫赴宴,就請你父母代勞。
他心裡騰一下,躥出一股怒火:
孃的個頭,你這不是拿我父母威脅斯人嗎?
心裡憋著一股氣,去見褚鷹。見面後大吃一驚。
分開才二十幾天,原來風度翩翩的謙謙君子,已變得幾乎認不得了。
平時油光錚亮的分頭已紊亂,一綹長髮耷拉在額前,臉色已成青面獸,雙眼腫成兩顆紅棗。
彷彿在訴說,他的上司近一個月,混的也不好。
但他那雙讓人驚悚的眼神沒變,仍射著陰鷙的光。
褚鷹就像過足了鴉片癮似的興奮,給肖探長灌心靈雞湯。
肖秉義只管喝酒。想以醉酒,搪塞對方的要求。
醉眼朦朧中,他依稀記得,褚鷹連哄帶騙強調八個字:上山,潛伏,任你選擇。
其他一概忘了,忘了斯人是怎麼離開餐館,又怎麼回的宿舍。
睡夢中好像有哨子聲,跟著有被人拉上了車的感覺。
他以為在夢境。咂巴著嘴,吐詞不清的嘟囔:“不要動我,斯人要睡覺。”
車子顛簸中,頭砸車廂板,痛得鑽心。這才知道不是夢。
睜眼一看,送他去勞教的解放軍排長李小滿,正一副苦瓜臉,盯著他。
“肖秉義,你武器呢?你喝成這個樣子,怎麼參加這麼重要的軍事演習呢?”
李小滿自從接管南區警署,一直以南區警署軍管會副主任身份,主持警署軍管會工作。
兩天前成立南區公安分局,他因處理肖秉義問題,有些失當,沒有被任命為副分局長。
他拒絕大家繼續喊他李副主任,要求繼續喊排長。